(参与2013年10月20日讯)2007年1月1日《监督法》终在千呼万唤中出台,然这部法律条文中的新秀,显然无法抵御连不断完善中的民事、行政和刑事等元老级法律都俯首降服的人治之威,颁布伊始就已沦为官家花园内的草芥,人大聊以自慰的大麻。全国冤案堆积如山、高耸入云且愈演愈烈的官民冲突,印证了监督条文不如厕所用纸的客观现状。
本人马亚莲,原与家人住上海市中心南市区〈现黄浦区〉迎勋支路5号结构优良、面积宽敞、煤卫独用、全部朝南、有阳台、地窖、各类设施俱全三层楼私房一幢。
1997年开发商唐城公司所委托的动迁实施单位老西门房管所(按法律规定不具备动迁资格,该基地的拆迁许可证也是违法的),在根本未与我家协谈过的情况下,就由南市区房管局作出限期搬迁裁决,之后南市区人民政府也在明知上述情况下,1998年6月违法作出强迁决定。
无家可归且连强迁房都没拿到过的我拖着因此复发的肝病,向上海南市区法院提起诉讼,却被法院无理拒受。我无奈走上充满血泪的上访路,非但无果还反被上海地方政府予以枉法拘留(多次)、劳教(2 次)、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和无数次关黑监狱、看管、酷刑等迫害,并因此还造成和发生很多其它一系列问题(此略)。
期间,1999年法院竟还受理了开发商唐城公司的起诉,荒唐的是,诉讼内容和对象竟是要求撤销与我父亲子虚乌有的所谓"协议"。此案法院根本不能受理,因双方未发生民事法律关系,但在政府的授意下,犬奴法院不但受理还枉法乱判,目的是要帮助政府减轻日益高涨的民愤压力,拖延解决我和家人动迁问题的速度。
为此,2000年起我就将上述情况向全国人大信访接待室反映和申诉过,希望人大履行监督职表。当时人大信访接待窗口的茅处长(取音)曾对群情激愤的我和很多全国来访者讲:现在没有监督法,我们人大没有监督权,如有了监督法,我们就能够监督了。当时我曾当场书写请人大履行监督的联名信,由在场的全国各地来访者签名后交给茅处长。
此后因我二次被劳教、拘留等其它非法羁押和强力截访,长达十多年未能到访中央、人大、法院等部门信访办,此次终于能够自由的成行,我再次来到全国人大信访接待室。
进入接待室领取表格时,就看到窗口边贴着一张通知,上写:自2013年2月1日起,只有持省、直辖市级法院、公安厅……等判决书、决定书等,人大才予以接待,其它一概不接待。这无疑违反了2007年1月1日起生效的《监督法》,或许真是人大自知理亏,所以当我拿起手机欲拍下时,被人大工作人员阻止,我再三表明是要告诉其他不知此通知的上海访民也未准许,且不许我抄下。
最具讽刺的是,进入人大登记处,登记窗口边又贴了一张纸,其中提到《监督法》规定可由人大监督、管辖和受理的内容时,其中排在最前位的就是"告状难"
故当窗口接待员登记了程序已到最高法院的所谓动迁案,却推出了我其它或未被地方法院受理的第1次劳教案和拘留案、或2007年上海高院已收受再审申请却至今不作任何回音的第2次劳教案、以及其它理该也由人大监督的政府违法、渎职事件时,我指着窗口边的这张纸说:"告状难"如不是你们监督的范围,那干吗写上?接待员说:我们人大只管群体性、多发性和普遍性的案子,个案不管。我问:群体性、多发性、普遍性难道不是个案累积的?现地方法院不受理或枉法乱判,最高法院和最高检都不肯管,也都以无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拒受推托,老百姓还有何告状、伸冤的地方?怪不得地方法院和政府为所欲为,今后都不受理或枉判后拒绝再审,那你们就都没事可干了。何况即使有了省、直辖市法院的判决书,你们也没有行使过监督权,否则为何我的动迁案长达十年最高法院都不下达裁定或判决?我被枉法劳教、拘留和关黑监狱的系列案为何至今状无处告?
接待员沉默后说他只能按规定办理,并说劳教的事电脑中已有反映。
客观讲,该接待员的态度还是蛮和气的,但由领导制定的违背法律、情理且矛盾之狗屁规定,显然不是他所能改变和承担的。
需要指出的是,接待员在登记动迁案时,看了电脑中的资料后问:"2001年4月你的案子已经最高法院协调了,你怎么还为此事来?"我告诉他:当时的确协调过,但仅是针对临时房,正式住房还要再谈。但回沪后政府非但违背协调方案和承诺、还将我拘留、劳教了。
由此,我联想到有许多访民说曾在国家信访局被接待时,接待员看过电脑后也问:上海不是说你家的问题已解决吗?而实际此访民根本就不知、也从未看到过国办电脑提到过的房子。
仅此就足以说明中央各部门和人大、法院、检察院等信访办,都或多或少存在官僚、渎职之风,否则为何完全偏听地方政府的谎报?为何不负起主动、认真的核查、督办之职?
此次上访,才走访了最高法院、公安部和全国人大,就已让习近平所谓改变工作作风、依法治国露出空谈、作秀原形,也让我再次领教了法治离我们依然遥不可及的事实,当一个国家人治高于法治时,即便再多的法律,也是毫无用武之地的。
监督法?在当今的中华大地上,监督、管教和惩罚的只是手无寸铁的平民,北京各信访办门前极其严厉的搜查措施,既显露了治民时无所不用其及的铁腕,也呈现出他们虚张声势的慌张和惧怕,否则有何必要严禁拍摄、录音、录像?
中国人民若要圆法治梦,哪一天人大能真正实施《监督法》而非甘于花瓶,才能让我等小民看到法制的真正落实和进步!
附文:
一、涉法案
1、力克人治甚嚣,法治首当昂头!
2、请最高法院依法受理、下达再审判决——动迁案(附证据材料)
3、请求最高法院依法指令或直接受理行政起诉状、再审申请书(包括二次劳教案和拘留案)
4、欣看上海法院的"进步"(2009年3月行政拘留案被拒绝受理)
5、昂然枉法渎法,中国法院独有的风景!
二、政府工作人员违法、渎职
1、习近平高调改进作风,公安部接待员蛮劣依旧!
3、被枉法拘留、劳教和关黑监狱期间的受虐经历简介
2、由网上信访答复看地方政府对民施予的无赖和敷衍
3、抓"作风"秀场年年开,行"四风"干部年年坏
4、谁给了小吏们滥施淫威的胆气和霸气?(状告老西门街道综治科长王义珏)
5、请老西门街道遵守公诚信原则、兑现承诺申请书
三、综合性文章
1、法治无望,非法趋烈
2、马亚莲的抗议和呼吁
马亚莲 (手机:13761265924) 2013年10月17日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凝和路147弄1号102室,邮编:2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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