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发表失实报道系受人指使
主持人:近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日前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陈永洲向办案民警坦诚,为了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的名利,他授人指示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了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这只是中联重科的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深受损失。陈永洲对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实进行了供认,并且深刻悔罪。
解说:2013年9月9号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沙市公安局报案成2012年以来新快报连续发表多篇署名为记者陈永洲的文章,捏造事实对中联重科进行诬蔑诋毁,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商业信誉,并造成重大损失,经初步调查后,长沙警方于9月16号正式立案侦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10月18号在广州警方的协助下,长沙警方在广州将陈永洲抓获,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永洲男,1986年8月出生,200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新快报担任记者至今,自2012年9月29号至2013年8月8号陈永洲授人指示根据他人提供的现成材料在未经核实,也未对中联重科进行调查采访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观臆断编造中联重科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营销,销售和财务造假等问题。在新快报连续发表署名文章十余篇,被互联网大量转载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陈永洲(犯罪嫌疑人):这些文章都不是我写得,就是原稿是他们提供给我弄来之后,我弄好了交给他们,他们拿去发表。
解说:2013年5月中旬,陈永洲接到中间人电话,要求以它的署名发表一篇关于中联重科广告费的负面报道,当时他正在出差途中。
陈永洲:他就是打电话跟我说这件事情,就是要求署我的名字,但是我当时,因为我是专门写证券市场稿子的人,然后我就说你们自己看着办,我完全没有过目。
解说:几天后这篇文稿最让陈永洲格外担心,原因是这篇题为一年花掉5.13亿元广告费,中联重科畸形营销高烧不退的报道发表后,引发极大反响。中联重科不得不发表声明予以澄清。
陈永洲:这篇稿子有硬伤。
民警:硬伤是什么?
陈永洲:就是5.13亿元在公告原文里面应该是5.13亿元的广告及业务招待费,他把它砍了一半,变成了5.13亿元的广告费,看了标题之后我就知道他断章取义了。
解说:这篇报道将中联重科2012年度年报中发生额约为5.128亿元的广告及业务费等归类为广告费,称中联重科招揽许多公关人才搞不正常的营销,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湖南分所对中联重科2012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严格审计发现,其中广告及业务费等发生额约为5.128亿元,该项费用除包含广告费以外还包括差旅费、市场推广费等,广告费仅占其中20%,2013年5月27号陈永洲无视两家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对外公布的审计报告,在新快报发表题为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的报道。称中联重科华中区事前虚假销售和财务造假,该报道给中联重科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中联重科A股被被停盘两天,引起监管机构、股东、社会知名人士广大股民对公司财务管理、销售广泛质疑和批评,公司不得不发布公告澄清。
陈永洲:这个是完全超出我预期的事情,搞了一个这么大的事情出来,就是你之前发那些稿子中联(重科)不理你也好,或者骂你两句也好,这些都是预期之内的,就是也无所谓,但是突然它停牌了,那这件事情就搞大了,我生怕捅什么娄子。
申柯(中联重科董事会秘书):5月27号这个报道出来以后,根据上市公司上市准则以及深交所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停牌,5月29号公司发布了澄清公告,这一天我们的股价下跌减去同行的平均下跌幅度以后,我们A股和H股的市值比同行多损失了接近14亿人民币。
解说:司法鉴定结果表明,中联重科A股、H股在5月29号超过行业平均跌幅而减少的股价市值为13.69亿余元人民币,这使广大股民损失惨重,在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失职报道期间,陈永洲多次授受他人提供的数千元至数万元人民币不等的酬劳,特别是2013年6月7月在他人受益和周密安排下,陈永洲先后赴香港、北京向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
陈永洲:(他们)对这个效果非常满意,弄的之后希望我能够去香港的证监会以及联交所去举报,并且答应给我一笔费用,然后他们就想再一次利用我的个人身份叫我再去一趟北京中国证监会那边再去举报,然后再给我一笔费用。
民警:给多少?
陈永洲:五十,五十万。
民警:给你了吗?
陈永洲:给了。
孙昌军(中联重科副总裁):就是在这一系列报道出来之后,两地监管机构主动来函,甚至是派人到中联重科进行调查,进行现场复核。
解说:虽然中国证监会及时向陈永洲做出书面答复,称经核查未发现中联重科华中销售区销售财务造假,未发现中联重科澄清公告与年报数据矛盾情况,但中间人认为负面影响已经客观形成,达到了预期目的,先后多次给陈永洲数十万元人民币和数千元港币作为酬劳。陈永洲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先后发表的十余篇中联重科负面报道中只有一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下采访完成的,其余都是由他人提供现成文稿,自己只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加工,有的甚至看都没看就在新快报上发。
陈永洲:它肯定没有办法做到客观,因为它是有倾向性的,是做中联(重科)的负面。
民警:目的就是负面。
陈永洲:很明显。
民警:所以你不能保证这个所有信息的客观性。
陈永洲:绝对保证不了,绝对不是客观。
解说:此外陈永洲根据他人授意撰写了三条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评论,经他人审核后发表在为此专门新注册的一个微博账号上被大量的转发。
陈永洲:我愿意认罪,也愿意悔罪,对在事件中造成损伤的比如说中联重科它是一个主体,比如说整个新闻行业的这种公信力,比如说我的家人,他们所受到的创伤我愿意真诚地道歉,对于中联的股民来说,如果我的稿件造成了他们股价的市值的波动,我也愿意道歉。
解说:在看守所中,陈永洲对自己的涉嫌犯罪行为悔恨不已,表示主要贪图钱财和为了出名才这样做的。
陈永洲:我内心是比较挣扎,因为一边是利益,一边是我职业的操守,所以我只能是说要两者兼得是基本上不可能的,我对此表示非常后悔。
解说:作为一个从业五年的新闻记者,陈永洲对于自己违背新闻职业操守的行为深深自责,对于自己给这个职业带来的伤害非常后悔,希望自己的同行能引以为戒。
陈永洲:当然我也希望整个新闻行业能够以此为戒,对于我个人来说,如果我还有机会重新从事新闻工作的话,那么一定会遵守新闻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实、客观、全面去报道新闻,不受利益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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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严厉谴责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有偿新闻、虚假报道等违规行为
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电现经公安机关查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于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间,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多次收取他人提供的"酬劳",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陈永洲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严重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新快报在长达一年的时间中连续发表多篇该记者署名的捏造事实的报道,严重失职,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坚决反对滥用新闻采访权,搞有偿新闻、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新闻战线要认真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决杜绝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坚持新闻真实性,规范新闻采编工作。广大新闻工作者要认真吸取教训,充分认识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等行为的严重危害,严肃新闻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切实维护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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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半天这个他人都没明示啊,三一么?
"你小子自己挺不住就不能怪我们落井下石了"
这出的起70w的也不会是什么没来头的,怎知对方如此简单粗暴,抓人直接逼供,然后全国媒体轰炸,所以大流氓还是厉害啊。
三一重工,你仔细看报道就能发现,一闪而过了好写名字,有新快报的主管,还有三一重工的御用记者们,而且说谁给的钱那段明显掐了。
这就是手持大雕,引而不发,等着对方接招呢。
连梁稳根都被逼搬到昌平,小记者能赢根正苗红二代就是天方夜谭
如果神话是真的:五百家主宰天庭!那么某科室就是三大家族的后花园
说来,梁稳根的儿子?不是习明泽的男朋友么?
看了半天,没看出来是谁给的钱,收钱的证据呢?
你进去你也招。
确实,而且你还不知道外面什么是情况,以为这次自己孤立无援死定了,认个罪总比在这里被整死好!
这记者本来也就不干净。
当然中联重科也够霸道的。
既然招了就顺中间人继续往下查啊,看看背后到底是谁,这家的帐怎么做的?是不是也是广告费?
跨省,诱捕,大奔怎么洗?不搞的你承认怎么做文章?土狗出绝招杀手锏了啊
跨省,诱捕都合法。
用车属实的话没法洗
我的观点三层:
1、鄙视玩新闻投机的记者,以及消费错误博眼球的报社。
2、根本不该随意抓人。如果中联手里有敲诈勒索的证据,应当立刻通过关系好的媒体公之于众,如果没有证据,就该找媒体写文章质疑这个记者的技术错误,替自己洗白,辅以发律师函之类的一切吃相不那么难看的手段,形成一个骂战的局面,同时在自己财务没问题的情况下考虑起诉。这种动不动就半夜抓人的手段,无法想象是一家上市公司玩出来的,落后到极点,也根本不可能制止得了负面消息。
3、这事就是狗咬狗。
看看当年的李庄罪吧
伪证罪就是在4个警察且有录像面前用眼神交流得出来的
出事后新闻报道:
"此前有多家媒体披露李庄的种种劣迹,认为他是一手"捞钱",一手"捞人"的"黑律师",是律师界的害群之马,李庄案引发了全国13万律师的职业声誉危机。"
当然李庄后台也硬,同样是红二代,所以老李即使进去了也不怕
你们信中联屁股没屎么?不过三一那么大公司都斗不过,一个记者被抓点尾巴整死简直太简单了!
詹纯新的老子以前是湖南高院院长
岳父是湖南省委第一副书记
你趴在地上体会一下
给记者定性造谣,太棒了,以后凡是敢揭露土狗的一律按造谣抓
自己先软掉 别人再怎么挺都没用了
本身屁股有屎,碰上后台硬的,直接跨省搞。
新快报也确实恶心,明明报道不实还如此高调,结果被打脸。
现在案件处于司法流程的哪个阶段,警方有没有权利向外界透露未经宣判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相关信息
唯一有权宣判罪名的是法院,什么时候变成CCTV了
估计接下来报社总编辑,社长等都要下岗换人了
cctv变法庭了?
就是因为没人信,而且消息越闹越大,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自己现身说法,大家就都信了,新快报今天直接就阳痿了。
自己都承认是有偿新闻了,洗不干净了
只能说现在土狗也有经验了,你不是洗地吗,我就直接上采访画面扇你脸
至于采访合不合流程都是小事,也不影响最后事实的判定
之前薛蛮子不也是这个套路吗,早说别急着洗地,等后续清楚了也不迟
有些人,捉鸡啊,现在洗地姿势无论怎么摆都是把菊花亮在外面了
现在对于土狗就是一个两难的境地,案件侦查阶段透露太多涉嫌违规甚至违法,什么也不说的话舆论被一方把持完全失势。很难办的境地。
打都不用打,三天不让睡觉什么都招了
这事儿既然是定性成收受贿赂失实报道了,那就把花钱故意黑中联重科的大鱼也拉出来啊,按这个级别,应该也是个大公司吧。
看新闻片段里某材料上说的是三一重工,然后新快报好像其他人也有参与了。
这段视频就是警方自己剪切过了,然后扔给CCTV的吧
这个我不清楚,不知道是警方剪辑后给央视的,还是直接让央视去拍的……
大家都是成年人,谁也别骗谁,在中国,一旦两方打起来,绝对没有一方是完全干净的,就看你能挖多深了
尤其涉及两家重量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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