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浙江省杭州市举行"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五十周年大会"。习近平对此作出"重要指示"称,五十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 就是"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现在要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使其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此次会议由国务院秘书长杨晶主持,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并讲话,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政法领域重要人物悉数出席,显示出规格极高。然而,这个会议表明,已然穷途末路的维稳模式,居然向毛泽东寻求思想资源,习近平确实到了黔驴技穷、饥不择食的地步。
何为"枫桥经验"?
何为"枫桥经验"?习近平对"枫桥经验"的概括是"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实际上,用毛的话来说,就是不必依靠类似于盖世太保、克格勃之类的秘密警察,而是发动群众,让群众充当"协警",让"敌对分子"不由自主地"陷入人民民主专政的汪洋大海"。
毛本人和中共的宣传机构,对"枫桥经验"语焉不详。事件的原始出处,载于《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册第416页,是毛泽东《对谢富治在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的发言稿的批语(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内容如下:
富治、彭真同志:
此件看过,很好。讲过后,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发到县一级党委及公安局,中央在文件前面写几句介绍的话,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其中应提到诸暨的好例子,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毛泽东
十一月二十日
当时,任公安部长、武警部队司令员兼政委的谢富治,准备在第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作题为《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的发言。发言稿首先呈送毛审阅。毛阅后作了如此批示。
毛并未提及"枫桥经验",只是说"诸暨的好例子"。诸暨县的经验,最基本一条是发动群众、制服敌人,把共产党内部肃反的方针用于处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揭发出来的"有破坏活动的地、富、反、坏分子"。"枫桥经验"的精髓,说到底,就是发动群众、加强专政、以"阶级斗争"为巩固政权的首要手段。
邓小平时代以来,中共放弃了"阶级斗争"的提法,强调构建"和谐社会"。令人不解的是,本来是标榜"阶级斗争"的"枫桥经验",又如何"旧瓶装新酒",成为习近平的统治方略?
习近平上台前夕,二零一二年夏,《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署名袁鹏的文章《中国真正的挑战是未来五至十年》。该文声称,维权律师、地下宗教、异见人士、网络领袖、弱势群体等五类人正在干扰中国崛起。文章指出,美国将改变"自上而下"推进民主自由的传统模式,以这五类人为核心,以期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渗透中国基层,为中国的"改变"创造条件。
作者袁鹏身为中国国家安全部智库"中国现代国际关系所"美国所所长,他的观点当然不是个人意见,而是中共强力部门的想法。专制政权的惯用伎俩有两个:一是对外塑造敌人,煽动民族主义情绪,灌输仇恨意识,制造一个或多个阴险狠毒的国际敌人。二是对内挑拨分裂,划分等级,挑起群众斗群众。袁鹏的这篇文章,体现的就是此种中共传统的文宣手段。
袁鹏文章中的"新黑五类"与毛时代的"老黑五类"有所不同。"老黑五类"是基于阶级身份划分的,通过多数人对这少数人实行专政,肆意剥夺这些人的公民权利。"新黑五类"则是基于权利意识产生的,是一群为自己和大多数人主张公民权利的人。然而,让人震惊的是,连弱势群体也被当局划入"新黑五类",工农大众中的相当一部分难道不都是弱势群体吗?一个号称代表工农的政权,偏偏要将工农中的下层视为敌人,何其荒诞!一个政府不仅不去保护和帮助弱势人群,反倒将之视为威胁国家崛起的障碍,这是一种赤裸裸的纳粹思维。
从划分"新黑五类"到推崇毛时代对付"敌对阶级"的"枫桥经验",习近平的"以人民为敌"的心思意念逐渐浮出水面。
恶名昭彰的谢富治是"枫桥经验"的始作俑者
所谓"枫桥经验",其始作俑者是"文革"干将谢富治。谢富治是解放军第一批上将,五十年代末见风使舵、扶摇直上。罗瑞卿倒台后,谢接任公安部长,掌握政法实权。"文革"伊始,谢成为中央书记处书记、政治局候补委员。一九六七年,谢出任北京市革命委员会主任、北京军区政委、北京卫戍区第一政委等要职。一九六九年,任中央军委委员,同年任政治局委员。一九七一年,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北京军区第一政委。一九七二年病死。
谢富治的工作主要在公安系统,用公安系统帮助为毛泽东扫除政敌,因其心狠手辣、穷凶极恶,在党内迅速窜升。中共高层的排名极有讲究,从《人民日报》报道的重要公共活动的出场顺序就可见一斑。在一九六六年八月十九日《人民日报》的报道中,谢的排名为第二十一位;在一九六七年十月二日《人民日报》的报道中,谢的排名升至第十六位;在一九六八年十月二日《人民日报》的报道中,谢的名次骤然上升到位于毛泽东、林彪、周恩来、陈伯达、康生、江青、张春桥、姚文元之后的第九位,居然在朱德、李富春、陈云等元老之前。
一九六六年十二月,谢富治炮制了《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即堪称"中国的盖世太保法"的《公安六条》。一九六七年一月十三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公安六条》。该文件规定,凡是攻击毛泽东、林彪的,都是"现行反革命","以现行反革命论处"。而在实际工作中,又扩展到凡对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不满的,也是"反动行为",要"依法惩处"。《公安六条》制造了不计其数的冤假错案,致使数百万人家破人亡。比如,"赵健民特务案"使云南大批干部群众受到迫害,一万四千人被迫害致死。又如"内人党案"使得内蒙古等地三十四万六千余人受到诬陷,一万六千人被迫害致死。
一九八零年,中共中央发布了一份关于康生、谢富治问题的文件。文件指出,"根据确凿证据,查明康生、谢富治两人,政治品质表现恶劣,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直接参与林彪、江青等人篡党夺权的反革命阴谋活动,犯下严重罪行"。文件决定:"把康生、谢富治的反革命罪行向全党公布,同时撤销对这两人的《悼词》,并开除他们的党籍。"谢富治的骨灰也被从八宝山革命公墓撤出。同时,审判林彪、江青集团的最高法院特别法庭,也判定谢富治有罪,只是因为人已亡故,不再予以处罚。
谢富治是中共高官中良心泯灭、以残酷无情地"整人"来获取功名利禄的代表性人物;习仲勋则是中共高官中极少数良心尚存、以"一辈子没有整过人"为荣的开明派。这两人形成了善恶之两极。在中共党内"优败劣胜"的潜规则之下,谢富治在短短数年间便飞黄腾达,大权在握,成为"中国的贝利亚";反之,在延安时代地位远远比谢富治高的习仲勋,却成为遭到整肃的对象,失去自由长达十六年之久,虽然在"文革"的迫害中幸存下来,晚年亦不免精神分裂、郁郁而终。若你是中共体制中的后来者,你会效法他们中的哪一个呢?
作为习仲勋的儿子,习近平似乎并没有受到父亲人格的感召,偏偏将迫害父亲的凶手之一的谢富治奉为"师傅",将谢富治提炼出来的"整人妙计"重新翻出来作为捍卫其独裁权力的利器。此种"精神弑父"之举,堪比亲手杀死父亲之肉身的隋炀帝。
"枫桥经验"是习近平与周永康共同穿的一条裤子
隆重召开纪念毛泽东肯定的"枫桥经验"的大会,不是习近平的突发奇想,在中共党内早已有人如此干过了。这么干的人,就是如今身陷腐败丑闻、摇摇欲坠的前政治局常委、"政法沙皇"周永康。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浙江省委在浙江绍兴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四十五周年大会",周永康亲自出席并发表讲话。周永康在讲话中充分肯定浙江省和全国各地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枫桥经验"已经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他也警告负责维稳事务的官员,"要积极疏导、有效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敏感问题,坚决防止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使个体矛盾演变成群体矛盾,让小事情发展成大事件"。换言之,就是要将一切不稳定因素扼杀在摇篮之中。
习近平并没有因为周永康鼓吹过"枫桥经验",而将其视为臭不可闻的垃圾。在权力争夺的层面上,习近平与周永康是"你死我活"、"有你无我"。上台之后短短数月之间,习近平就对周永康在石油和政法系统之內多年经营的、盘根错节的利益集团抽丝剥茧、各个击破,然后在空出的位置上安插自己的羽翼和心腹。如此这般,他的权力才能稳固下来。否则,他在中南海的龙床上一个安稳觉也睡不好。
但是,在治国方略上,习近平与周永康一同分享毛泽东的资源,他们拒绝学习西方的民主宪政,剩下的就只能是"我注六经"、"毛选万能"了。在这一点上他们如同孪生兄弟——就好像当年势同水火的林彪集团与江青集团,分别扮演毛泽东左右手的角色一样。因此,习近平和周永康的斗争,是恶与恶的斗争,而非恶与善的斗争。任何一方的胜利,与任何一方的失败,都与普通民众无关,都与民主自由无涉。不值得期待,更不必载歌载舞欢庆之。
如果用西方政治学的理论来分析"枫桥经验",那就是如何让群众成为极权主义国家的基础。汉娜•阿伦特认为,极权主义首先瓦解公共生活,让民众变成原子化的、孤立的个体,他们不再拥有共同的世界、不再是真正政治上相互平等的人并彼此发生关系。惟其如此,群众才会全身心地置身于群众运动之中,心甘情愿地为独裁制度添砖加瓦。习近平羡慕毛泽东能轻而易举地达致此一目标,而在今天的中国,他还想如此"运动群众"已不复可能。
而这恰恰就是习近平和周永康不约而同地重视"枫桥经验"的根本原因。在今日中共的政治运作中,已然形成一种奇特现象,我将其概括为人"人亡政不息"。这就是:尽管薄熙来垮台了,但薄熙来在重庆大张旗鼓地推行的那场"小型文革",却由习近平以更为隐秘而坚决的方式向全国推广;尽管周永康成了一只有气无力的"死老虎",但周永康主持政法部门期间愈演愈烈的"暴力维稳"政策,却由习近平全盘继承、且推出升级换代的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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