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记者在21号采访中获悉,由于9月10号在天安门自焚的湖南冤民于洪和罗胜芳,在被以"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十天后获释,并送到久敬庄黑监狱,交由地方驻京办处理。在被押回湖南的火车上,于洪趁机逃脱,折回北京继续喊冤,而罗胜芳则去向不明,无法获得联系。
湖南汝城县冤民于洪在接受本台采访时说,她和罗胜芳两人因替儿子讨公道,已上访八、九年,但一直没得到公正的答复。绝望中,二人结伴去天安门自焚,结果在当天被警方以所谓"扰乱治安罪"拘留十天。
【录音】"我们在天安门广场是过安检,我把酒精倒到衣服上,自焚,不想活了。当时有十多个、二十个警察,把我们抓进去,审问我们两个人。"
于洪说,由于她无力还儿子公道,感觉非常对不起冤死的孩子,因此只想一死了之。
【录音】"我们搞了几回(自焚)了,这一回搞了酒精;金水桥也跳过了,自焚也自焚过了,这么久我们没得到一个好的(公平的)说法,回去就是挨整,除了拘留就是劳教,要不就是关押、软禁我们。上面就推,下面就拖,搞的我们要家没家,人不是人,鬼不是鬼,你说我们有什么希望活下去啊?我没有希望!我只想死啊……"
据了解,于洪的前夫和儿子两人先后在汝城县水电总公司这个国企单位工作中,离奇死亡,但于洪至今未得到一分钱的工伤赔偿和抚恤,却因上访维权而多次遭到暴力伤害、行政拘留、劳教及关押黑监狱等多种迫害。2013年1月9号,于洪因进京上访被截回,非法拘禁在汝城县拘留所。期间,于洪曾吞刀片自杀,后经抢救幸免遇难。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傅明 爱欣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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