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维权人士赵振甲涉嫌"聚众扰乱"案移送海淀区检察院(图) Sep 24th 2013, 03:09, by 禁闻 免翻墙 直连本站 tiny.cc/meyarw (维权网信息员孙海涛报道)6月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辽宁籍维权人士赵振甲,于7月16日被变更罪名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逮捕,8月7日由海淀分局移送海淀区检察院。 海淀分局在起诉书中称,赵振甲系长期非常上访人员,2013年5、6月间,张福英、赵振甲伙同他人在北京丰台区、东城区等地打着“为赵紫阳平反”、“纪念六四”等横幅拍照,后照片发到境外敌对网站,影响恶劣。赵振甲和张福英目前被羁押在海定区看守所。 赵振甲因文革期间的冤狱而上访历经32年的寒暑。赵振甲在上访维权的过程中,开始关注其他上访群体的个案,营救被关黑监狱的上访人士,组织“访民春节联欢晚会”,参与去山东临沂东师古声援陈光诚的活动。从2000-2013年期间,赵振甲被3次劳教,在劳教所关押时间达到6年。数次被关进黑监狱,多次遭到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和酷刑。第三次劳教获释不久,又再次遭到北京警方的抓捕。 赵振甲于今年6月再次失去自由后,引起了各地上访维权人士的强烈震惊和愤慨。 赵振甲被民间称为追求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活化石。文革期间,他曾因写评论性文章被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伙赵启忠于1974年被执行枪决,赵振甲后被改判死缓。文革结束后的1985年被宣告无罪。赵振甲通过艰难的诉求,从沈阳市中级法院获取了当年同伙被执行枪决的照片、他因言获罪的文章、判决书等历史资料。
附:赵振甲、赵启忠、王文国、刘兴沛(已经于1979年去世)、于庆源5人文字狱史料(感谢志愿者提供的珍贵史料): 1972年,赵启忠、赵振甲等开始撰写《星火小论》、《时代曙光》等评判社会现象的文章,赵振甲与王国文利用油印机将《星火小论》、《时代曙光》刻字成宣传单子,单子内容主要是针对文化大革命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及其走后门的不正之风的不满。并在市内张贴、散发,并向外省、市机关投寄。后来包括赵振甲、赵启忠、王文国、刘兴沛、于庆源在内的5名人士被以“反革命集团”罪遭到抓捕。 1974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74)刑字第10号判决书以“反革命罪集团”判处赵启忠死刑(已经执行枪决)、赵振甲死刑(缓期2年执行)、刘兴沛无期徒刑(已经在监狱中死亡)、王文国20年、于庆源15年。判决之后,赵启忠在1974年已经被执行枪决,赵振甲、王文国等人一直对判决不服,并提出申诉。 1981年8月3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刑字第103号刑事判决书,撤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74)刑字第10号刑事判决书。沈阳中院认为:赵启忠被以“反革命罪”处决,属于错杀,应该判处有期徒刑,同案赵振甲、王文国定反革命罪,但是应免于刑事处分。对于刘兴沛、于庆源应该宣告无罪。 赵振甲、王文国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81)刑再字103号刑事判决书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1年10月19日以(1981)刑2上字93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赵振甲不服又提出了申诉。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1985年5月28日(1981)刑3监字第67号刑事裁定书撤销省法院(1981)刑2上字93号刑事裁定,并指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1985年10月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重审,审判结果宣布撤销(81)刑再字103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赵启忠、赵振甲、王文国的定罪和刑罚部分;宣告赵启忠、赵振甲、王文国无罪;维持(81)刑再字103号中对刘兴沛、于庆源的无罪判决部分,该案被正式平反。 赵振甲在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于1974-1981年被关进监狱8年,1976年“四人帮”被粉碎后,赵振甲曾经从抚顺监狱越狱,翻越高墙跑到北京申诉后被抓回监狱,差点被直接执行死刑。直到1978年,赵振甲由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减刑至无期徒刑。1981年8月3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81)刑再字103号刑事判决宣布“赵启忠被以反革命罪处决,属于错杀,应该判处有期徒刑,同案赵振甲、王文国定反革命罪,但是应免于刑事处分。”赵振甲在1981年9月1日正式被释放。 1981年9月1日,赵振甲从沈阳监狱获释,被转交到抚顺市运输公司,接受“监督改正”。同时也从1981年开始,赵振甲为当年被判处死刑已经被割喉枪决的赵启忠、王文国、刘兴沛、于庆源的反革命罪一案进行上访。截至2013年8月30日,这32年期间,赵振甲一直忙于为当年文化大革命中的“文字狱”所强加的“反革命罪”进行申冤,同时也期望为已经被残酷执行死刑的好友赵启忠讨回公道。 这32年间,为了寻求司法公正,为了被执行死刑和在监狱中逝去的难友,赵振甲从由一个当年的热血少年(被抓捕时入狱时才24岁)变成了一个63岁的苍瘦老头。32年间,为了寻求司法公正,赵振甲要过饭、捡过垃圾、到医院里去当护工护理病人、甚至靠倒卖挂号票维持生计。 赵振甲家属情况以及经济情况: 赵振甲因为自从24岁被关进监狱,遭到政治迫害,这32年上访寻求公正期间没有组建家庭,今年63岁的赵振甲,妹妹赵振荣年龄也较大,无稳定收入来源。赵振甲上访32年来,多次靠捡垃圾、做护工、倒卖医院挂号票为生,无经济来源和积蓄,进入看守所中更是无人照顾和打钱。加上赵振甲在监狱里被关押8年,在劳教所被关押的时间总长达到6年,在关押期间还多次遭到酷刑,身体状况较差。赵振甲可能再次面临被判刑监禁的危险,急需社会各界重点关注。 http://www.bannedbook.org/ 来源:维权网 Email订阅禁闻 本文标签: 公安局, 六四, 劳教所, 思想自由, 政治, 文化大革命, 维权网, 翻墙, 自由, 言论自由, 访民, 赵紫阳, 陈光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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