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冀中星因犯爆炸罪,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但是冀中星不服判决上诉。10月17日,冀中星代理人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表示,其上午已经将上诉状交给了朝阳法院,将由该院移送给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
据美国之音报导,冀中星的哥哥冀中吉在接受美国之音VOA卫视专访时说,家属和冀中星将会继续上诉。
法院以冀中星如实供述事实,以及在爆炸前曾警告他人为由,在判决书中称已经对冀中星从轻量刑。对此辩护律师刘晓原说,冀中星的行为不构成爆炸罪,应该是过失爆炸,因为炸弹是在民警抢夺下才发生爆炸。法院的判决出乎他的意料,他原本预期是3到5年的徒刑。
刘晓原介绍,冀中星的上诉理由一共有两点。首先,冀中星的行为与东莞被殴案有关,对本案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一审审判机关未收集本案起因证据,只问后果不问原因而做出判决,他表示不服。
其次,冀中星认为一审判决对他的行为性质认定错误,在上诉状中,冀中星仍坚持认为系过失引发爆炸,非故意。
冀中星在上诉状中称,对爆炸的发生非常后悔,八年的维权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却导致手被炸伤,希望社会谅解,二审法院查明事实做出判决。
刘晓原表示,冀中星称其于2005年6月28日晚,驾摩托车载客,遭到治安队员的拦截殴打致残,他曾多次上访,在长达8年时间里未得到解决。冀中星多次强调,自己不想伤害人,也不是想自杀,只是想就自己在广东被殴致残案,引起大家的关注。刘晓原指出,冀中星当年走过许多理性合法的途径,但是都没有得到当局的回应,在百般无奈下才会挺而走险。
冀中星的哥哥冀中吉也表示,广东省和东莞市政府承诺会重新调查冀中星被殴致残案,但至今都没有给家属任何答复,甚至给律师发信说,相关调查没办法公开。
刘晓原表示,冀中星案如果进入二审,当然希望法院能够减轻判刑,如果不能改判,至少能让冀中星通过上诉表达他的立场与态度。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李雪莲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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