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鲁兰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昨天(2013年11月4日星期一)上午九点半王文虎、王文珍拆迁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公民代理济南张金凤为其免费代理,但法院无端剥夺张金凤的代理权。
上星期一2013年10月28日王文虎不服济南市政府复议办公室的案子开庭也是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庭审理,张金凤也为王文虎进行了案件代理,代理顺利没有出现阻力,同样是王文虎,同样是济南市中院第十三法庭,时隔仅仅一个星期180度的大转弯,张金凤不能为王文虎进行行政诉讼的代理了。
王文虎、王文珍济南市槐荫区坐落于济南市槐荫区经二路669、671号100多平方米的商用房的合法房产在2004年8月4日深夜里被强制拆除。2008年5月5日当事人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历时接近四年2012年3月7日槐荫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行政上诉。期间王文虎、王文珍的财产损失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2013年11月4日星期一上午九点半在济南市中级法院第十三审判庭上诉人以及代理人,被上诉人以及代理人、旁听人员陆续到庭,等待法官宣布开庭。 书记员问代理人张金凤:"代理手续办了吗?",张金凤回答:"上次是现场办的,这次也现场办吧。"书记员说:"你代理王文虎还是王文珍?"当时王文虎、王文珍表示让张金凤做两人的共同代理。在填写好委托书、委托人按好手印提交书记员后,审判长张极峰没有宣布开庭,而是向所有在庭人员宣布:"现在对公民代理有新规定。"在众目睽睽之下,眼睛盯着张金凤,意思是要剥夺张金凤的代理权。张金凤对此有所准备说:"对你提的问题我准备写了一份:《代理权的产生法律授权不可剥夺》一会要呈交法庭。你们要剥夺公民代理权是没有依据的。无效的。"书记员在开庭笔录上打印出上面的内容。张金凤:"代理权的产生是《民法通则》授权的,你们设置了条件不允许公民代理。我要求审判长提供法律上的依据。《民法通则》对代理权的产生是由当事人的委托产生的。终止的情况是《民法通则》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没有出现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代理权不能被剥夺的。"审判长张极峰:"你看了新的行政诉讼法了吗?""没有。""你怎么不看哪?""你拿出来让我看就行了,我们可以为此事辩论一下。"法庭上的女审判员离座去拿规定。然后递给张金凤看。搞笑:拿来的不是法律,而是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中法(2013)59号《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规范行政诉讼中公民代理人的意见》(2013年4月1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给自己制定行为规范。
在进入法庭之前张金凤说:"我三个行政起诉案子,都既不裁定,也不受理。济南市法院光天化日之下公开违法既无助力也无顾虑。"张金凤向法庭提出:"我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规范行政诉讼中公民代理人的意见》"坐在左边审判席上的女审判员没有去拿,而是问:"其他的还有吗?你提交的这些手续有没有符合我们院里规定的要求的?""你们院里规定的这个意见是违法的,我刚才说了。代理权的产生是法律授权的,当事人委托我的代理资格,法院无权剥夺。《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你这是济南市(中级法院)的一个意见。它不是法律所以不能去遵守。"就在这时审判长张极峰为了实现剥夺张金凤的代理权,把上诉人王文虎单独叫到法庭后屋去交谈又是违法。
很多当事人本人就是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违法分子。王文虎回到上诉席上,听信审判长张极峰的话,小声向张金凤提出取消张金凤代理权。当然这是完全违背王文虎本人意愿的。张金凤本来昨天就应该去吉林为另一案件的当事人秦鈺去会见证人。王文虎反复诚恳地请求张金凤晚启程两天为他代理案件,张金凤觉得王文虎着实可怜改变行程为王文虎代理之后再去吉林。这时旁听人员看到王文虎站在法庭一边,有人愤怒了,高声吼道:"王文虎被法官强奸了。""法官为什么单独把王文虎叫到后屋。"审判长张极峰说:"还没有开庭哪!" 张金凤说:"我提出抗议,今天我走出法庭,出去也要向你们要法律依据。《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看到王文虎坚持取消张金凤的代理,有人憎恶王文虎的行为高声建议:"不要给他代理了,走。"张金凤和90%的旁听人员愤然离开法庭。下到一楼旁听人员没有离去而是纷纷议论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张金凤说:"宪法第三十三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亲属可以代理,单位委托可以代理,这都是无稽之谈。人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利才是法制的精髓。"。
王文虎在这个公权强盛的伟大时代非常非常地悲惨,2004年8月4日深夜把经二路的商业用房违法强拆,他曾穿着状衣站在法庭上开庭,和其他的访民一样有悲惨的访民故事。在济南市曾经在大街上被人雇佣黑社会人员用刀子扎进腹部……,2009年5月9日道德东街97号的合法私房被利用更残暴的手段捣毁。王文虎险些命归西天。要不是王文虎在现场侥幸保存下的一段录音,他的儿子会被设计的预谋的故意伤害罪而被抓捕。从此他无处栖身,在原来的宅基地上住在了透风撒气的破棚子里。三天前,他给张金凤打电话说:他住的棚子大梁断了无法修复,面临棚子也难栖身的惨状。张金凤庭前说:"我这次给王文虎代理,想在法庭上帮助他向政府提出在拆迁争议解决前给他提供临时住处的问题,帮助解决一下他现在的悲惨境遇。来之不易的帮助他的机会,王文虎自己都不懂把握。这样的情况能有什么办法?"法院太黑了!老百姓受到侵权,让你他们不但不施救,还想尽办法阻止老百姓之间的相互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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