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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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跨省抓记者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Oct 25th 2013, 20:06

前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发明的"双起"论,在国人也许记忆犹新:"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

王称:"我们不是不懂政治,因为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但他如果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他要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报社和记者怕不怕变成"观众"?怕不怕"我们的强项"?在接受《新快报》记者的采访时,王立军又话锋一转,把话说得更圆更漂亮:"如果这个社会没有记者监督,那公平正义谁来代表?媒体的这种正义性是任何国家和制度不可以替代的。"

媒体记者现在抑或知道了谁是真正的"无冕之王"。王立军的"双起"论虽然露骨并下流,但至少还没有公然叫嚣先抓后审。《新快报》可谓祸不单行,继记者刘虎被抓后,记者陈永洲"涉嫌损害商业信誉",日前又遭湖南衙役跨省抓捕。记者的报道略有偏差,衙役即可先抓后审,怕了没?

退一万步说,哪怕记者陈永洲采访不够深入细致,在报道中有所偏差,没能完全逼近真相,构成了衙役所说的"涉嫌损害商业信誉",那也是商家与报社与记者之间的事,与腰间别手枪的衙役何干?商家在"法治国家"可以提告,更可要求报社登报更正并道歉。衙役在何时成了商家的家丁?

《新快报》是无奈的,继23日在头版"请放人"之后,次日在头版"再请放人"。这般开天辟地之举,真能请得动横行不法惯了的衙役吗?国内的整个报界是无奈的,衙役们常常滥施抓捕,似恨不能替当局将全人类给得罪光,报界何曾为庶民莫名被捕措辞激烈,在头版以同样篇幅疾呼放人?

是的,因为那只是痛在别人的身上,所以犬儒惯了的国内传媒,在宇宙真理部的淫威下,可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以姑且"忘记""铁肩担道义",可以当作非人间的一切苦难都不曾发生,可以见怪不怪,可以继续报喜不报忧,可以藏起自己的"穷骨头",可以奉旨铺排"莺歌燕舞"……

现在轮到横行不法者欺负到了"敝报",则须于头版"请放人","再请放人",就有必要亮出自己的"两根""穷骨头"……尽管大呼小叫,国人却见怪不怪,别的不说,单说国内拍案而起两肋插刀的媒体,有几家?祸害的是《新快报》,又不是本报,因此本报大可视而不见,继续犬儒。

跨省抓记者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这不只表现在《新快报》的孤掌难鸣里,也体现在国人对一个无法无天的部门、一个为所欲为的行业司空见惯的心理麻木中。别说衙役只是抓了岭南的两记者,就是某天恶向胆边生,进皇城再抓记者时,顺带一并将三台八座包了饺子,你或也不会感到惊诧。

王立军"转战"秦城,再无将新闻人变成"观众"的能量,"媒体大国"的总编和记者一如你我,在"法治国家"仍然得活在恐惧里。当然,深感恐惧的应不只见怪不怪的周遭。恶犬看家护院好使,但犬主忽然被咬,而感染狂犬病而终于不治,也是有过的事,那同样是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写于2013年10月25日(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和杀人犯同穿一条连裆裤的"伟光正"放任凶徒逍遥法外第2658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相关照片及"破案"卷宗是不可示人的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党国全面非法剥夺!廖祖笙夫妇的出境自由被"执法"机关非法剥夺,故乡居所被反动当局连续非法断网959天!在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中,幕后迫害的操纵者能非法控制全国的媒体和互联网,能控制公检法,能控制广东和福建,能控制电信,能控制银行,能不时操弄"不作恶"的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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