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维权人士郭飞雄自8月8日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以所谓"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后,当局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代理律师隋牧青和蔺其磊会见郭飞雄。目前,郭飞雄已被超期羁押。律师和维权民众都明确表示,如果当局没有具体证据证实郭飞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或所谓"涉嫌煽动颠覆罪",就应该立即放人。
郭飞雄的代理隋牧青律师在本月6号接受本台采访时说,他已先后五次去看守所看望郭飞雄,但均被拒之门外。
【录音】"他最先是给了一个不准许会见的决定书,他的理由是说郭飞雄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但是他又用了'涉嫌'这样的表述,(说郭飞雄)'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但是他这个表述是有问题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他这个理由是不成立的,因为任何人都可能会跟某一个案件有牵扯,但是并不代表他会被控这个罪名。只要不控这个罪名,那么我就无需警方批准来会见。"
隋牧青律师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式逮捕前最长拘留时间不得超过37天,而目前郭飞雄已被羁押60多天,当局对此没有给出任何说法,这种做法已经是严重违法行为。
【录音】"他们今天为什么给定那么大的罪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呢?是为了阻止律师的会见。因为这类的罪,律师需要警方批准才能见。关键是,我找他们办案单位都找不到人,他们现在是公然的耍无赖,包括110投诉等等,都统统没用,就是不回应。"
广州律师刘士辉认为,广州当局一直阻止律师会见郭飞雄,其目地是掩盖事实真相。
【录音】"郭飞雄的两个律师隋牧青和蔺其磊,他们已经费尽周折,已经若干次要求会见,都被天河区公安局和看守所予以拒绝,而且他们找的借口非常荒唐。虽然说郭飞雄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实际上他根本没有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相反(当局用)违法犯罪是来陷害他,是来构陷他们那些人。他们所以禁止会见,无非本质上就是说,不希望外界更多人看到真相。"
据了解,今年的中共两会期间,在被限制外出自由10多天后,郭飞雄被广州国保于3月18日、3月21日两次传唤。原因之一是,郭飞雄因1月7日和8日到南方周末报社外声援,被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传唤了9个小时。期间,郭飞雄一直绝食绝水,并表示在会见他的律师之前,拒绝回答任何讯问。另一原因是,郭飞雄在3月份帮助组织了一次签名活动,敦促中共人大批准中国1998年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隋牧青表示,对郭的刑拘是对其维权行动的"丑陋的政治报复","是对公民自由表达权利的暴力打压"。
民众也普遍认为,郭飞雄被当局拘押是政治迫害,是当局对公民人权的非法侵害,因此呼吁当局尽快放人。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傅明 爱欣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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