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少坤,男,1953年生,江苏省徐州市公民,身份证号:320303195312242010,现居徐州市湖滨新村79号楼5—601室,邮编:221006,电话:0516-85710617。从警18年,曾获三级警督、三等功臣、国家二等乙级(六级)伤残警察。原名叫"郭绍坤"的郭少坤早在1981年就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尽管那个年代不叫维权,而叫上访。
1981年12月,时为黑龙江省铁力县干警的郭绍坤在伊春市公安局在带岭区主办的警察训练班学习。10日中午,郭少坤按照规定时间去食堂就餐。去后,发现一群与警察训练班同食堂就餐的省林业培训班学生(大部分是干部子弟)正在寻衅滋事,并对前来劝导的警察训练班领导(伊春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张武等人)进行殴打谩骂,郭少坤见状即前去制止。不料,这帮干部子弟不但不理,反而拿起板凳对张武等人袭击,当郭绍坤发现其中一个歹徒用板凳砸向张武时,即挺身挡住,这时,另一名歹徒又用一条板凳砸向郭绍坤。郭绍坤躲闪不及,被歹徒击中左面部,顿时,鲜血如注,左眼球脱出,倒在地上昏死过去。
被送到当地医院后,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抢救治疗,郭绍坤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由于伤势严重,又连夜被送往哈尔滨第四医院进行治疗。在第四医院眼科,教授发现当地医院手术不成功,又重新拆线进行缝合,结果,一个眼睛部位被缝合了38针。做手术的教授愤怒感叹道:"这么漂亮的小伙子被打成这样!"几经检查,医院最后诊断为"严重脑震荡,左面部框粉碎性骨折,眼框骨折,眼球后退,左面部神经麻痹,视力减退,飞蚊症。建议休息治疗。"
从哈尔滨出院后,由于眼睛视力仍然锐减,左面部疼痛不止,公安局批准到上海市进行检查治疗。到上海历经三年,先后到第九人民医院、第二军医大学长征医院等地诊,并做了四次手术,最终留下了终身毁容、双眼视神经萎缩(后被评定为六级伤残)的严重后遗症。可就这样一起严重的袭击伤害案件,在黑龙江省委和伊春市委有关领导的指示下,竟然是不了了之。郭绍坤非常愤怒,在看病期间多次到黑龙江省公安厅和伊春市公安局公安局询问案情,伊春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无法解释,只有对郭绍坤说:因为歹徒里面有干部子弟,上级不让追查,你只有向上级反映。
1982年秋天,郭绍坤在上海治疗期间结识了当时任国家公安部群众出版社社长于浩成先生,郭少坤向于浩成汇报了自己因为见义勇为被严重伤害的情况,要求于浩成向公安部领导反映并查处此案,于浩成先生当即拍案而起,答应帮忙处理。在于浩成先生的热情帮助下,材料被送到当时公安部办公厅,副部长俞雷、王文同先后做了批示,俞雷的批示是:建议查处,召开公开大会依法处理打人凶手,支持敢于管事的干警。刘复之部长进行了圈阅。然而,地方势力为了他们的利益,不管是谁批示,不论合法与否,我行我素。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打人凶手仍然逍遥法外。伊春市公安局只是对郭绍坤在精神上进行安抚,报立三等功。
为了个人和法律的尊严,郭绍坤没有因此停止申诉,仍然到北京公安部信访处走访。信访处的接待人无可奈何,只是告诉他,部领导很重视,已批示下面处理,让他到省公安厅去找。他去了公安厅又是被打发回去,在拖伤带病和含冤忍辱中筋疲力竭而无奈。
1983年一个炎热夏天,郭绍坤带枪上访。又一次的失望后,他在北京景山坐叹:"拔枪一指再无恨,荣辱留待后人评"。然而,在想到一双幼小可爱的儿女时,上苍阻止了他。
经过三年多的治疗和上访,郭绍坤留下了身体上的终身残疾和屈辱。作为一个警察忠于职守受到重大伤害而受不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原本一张英俊的脸上伤痕累累,一双明亮的眼睛视力锐减,为了遮住伤痕不得不经常戴上了墨镜。当时的他很难理解这样的现实,仍然带者伤病坚持工作,并在追捕"三张"特大案件中工作在第一线,受到公安机关的好评。
由于黑龙江天气寒冷,郭绍坤的伤口一到冬天就疼痛难忍,便通过组织协商,于1986年调回了家乡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工作。为了遗忘在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工作期间发生的那些令人痛心伤感的往事,平抚受伤的心灵,郭绍坤将自己的名字改为郭少坤,希望自己重弘少年之志,继续努力不愧乾坤。
郭少坤到徐州市公安局报道,主动要求去刑警队工作。被分配到徐州市云龙分局刑警队后,郭少坤克服伤病带来的痛苦,兢兢业业,先后参与破获各类特大、重大案件多起,被上级嘉奖多次。但毕竟作为一个经历过六次手术并留下严重后遗症的病人,很难承受住刑警队的工作压力,于1989年被安排到内保工作。也就是在这一年,在中国发生了举世震惊的学生运动,也就是从这一年,彻底改变了郭少坤的政治命运。
1989年5月中旬后,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的学生运动中,徐州地区没有例外,满街都是游行的大学生和支持的市民。5月17日,奉命执行维护社会秩序的郭少坤请假带10岁的儿子去医院看病。回来的路上,他看到街上的民众纷纷对游行的大学生进行捐款,儿子吵嚷着也要去捐款,他便将身上仅剩的6角钱交给儿子去捐款。由于儿子身材矮小挤不上去,郭少坤便接过来把钱投向学生们的捐款箱,此简单举动赢得大学生们的热烈掌声,他们向郭少坤争相握手。没想到的是,这一幕被公安的录像记录下来,在所谓的"总结平暴动乱"中,当局发现一名身着警服人员在大街上向大学生捐款,经查是郭少坤后,便在各级会议上通报郭少坤"是一个严重丧失政治立场"的人,并且强调:这样的警察决不能被重用。并在1997年对其的辞退理由中称这一行为是"公开支持动乱"。
次日,郭少坤又为当局对处理绝食的学生们所表现出来的残酷和冷漠所愤怒,便直接通过于浩成先生向北京红十字会捐款50元人民币,并在电报中声明:请转北京红十字会,聊表人道主义之情。此举也被当局查出,并公开批评处理。
1991年由于病变,郭少坤发现双眼视力急剧下降,便到上海等医院检查,发现双眼"视神经萎缩",原来的好眼睛也发生视力减退,受伤眼睛视力仅为0.1,于是申请办理伤残证明。由于徐州市民政部门要求回原受伤地黑龙江省办理,郭少坤便向国家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书面申诉,以路途遥远不便为由要求在当地办理。在民政部领导的关注及批示下,徐州市民政部门根据其病情,经报批后评定他为二等乙级(后为六级)伤残人民警察。
为了对郭少坤在八九六四中的表现进行惩罚,所在云龙公安分局决定将其下放到派出所工作。刚刚被评定为六级伤残的他不可能承受派出所的工作,便提出抗议,局里经过反复协商,最后将他调到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信访部门工作。
在信访部门工作期间,郭少坤非常同情上访者,做到有案必接必报,有难必帮,赢得了受访群众普遍的尊重。期间,曾收到群众表扬信和锦旗数十件,上级嘉奖多次。值得一提的是:1993年冬天一个下午,郭少坤路遇徐州市城管局三名身着制服的管理人员正在殴打一位卖水果的老人,郭少坤见状即冲上前去制止,三名城管人员见郭少坤身着便装,一起向他打来,郭少坤凭借自己学过的武功,没有受到伤害,后在围观民众和路过现场的民警帮助下,将这三名城管人员以及被打伤的老人(后经取证,该老人是安徽肖县人,叫周玉龙)带到辖区鼓楼公安分局。
在公安局办公室,郭少坤接受了赶来的徐州市电视台记者采访,被打的老人也向记者哭诉了被打经过,跟来围观的民众也纷纷向记者证实老人被打经过。此时,分局的警察及领导却表现得异常冷漠。郭少坤深知,如果是抓了一个作为普通百姓的凶手,警察及领导会感兴趣的,因为被抓凶手是城管人员,他们才表现出官官相护而无动于衷的样子,后来有警察说:"这是多管闲事"。郭少坤在接受采访后,他固执地打电话给所辖区(夹河)派出所,要求他们把三名城管人员和被打老人带去依法审理。
让郭少坤没有想到的是,事过几日,那位被打的老人周玉龙又来到信访办公室,一进门便扑通一下向他跪下,哭着说:"我的眼睛被打瞎了,可是派出所不管不问,当天就把城管人员放了,我看病也没有钱,请求你给我做主。"郭少坤把他扶起来安慰他说:"我一定要为你讨回公道。"接着,他打电话给派出所询问其情,派出所负责人告诉他说:是市局胡广松局长亲自安排这样处理的。郭少坤又把电话打到电视台,问他们为什么不公开采访内容?记者告诉他说,市委薛秘书长不让播放,这样会影响城管人员形象,不利于开展城管工作。郭少坤听后勃然大怒,对被打老人说:"你跟我到市公安局找局长去。"老人便跟着他来到徐州市公安局,找到胡广松局长后,郭少坤直面问道:"你为什么不让派出所依法查处此案?"胡局长支支吾吾说不出什么来,只是说"市委说注意和城管关系"。郭少坤说:"你们就知道讲关系,我只讲法律,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这时,其他警察把郭少坤劝开,胡说:"等研究研究再说,你先回去吧。"无奈,郭少坤带着老人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回到办公室后,郭少坤告诉老人先到医院做个鉴定,然后打电话给法院的法医,请求他们根据伤害情况做法医鉴定。过了几天,被打老人又来到郭少坤的办公室,拿出法医鉴定书,上面写道"视网膜脱落,视力减退。"郭少坤清楚知道,根据刑法,打人者已构成了伤害罪。但同时也清楚,让公安局依法提起公诉是不可能的了,便帮助老人找了一位律师为其代理自诉。就这样,几经折腾,在律师的帮助下,法院不得不给予立案。在办理过程中,法院和城管有关工作人员还宴请郭少坤,让他转告被害人不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只给以经济赔偿就算了。转告老人后,老人考虑以后还得在徐州卖水果,怕城管再报复他,便表示同意,最后法院判决城管三名工作人员免于刑事处罚,民事赔偿人民币七千元。就这样,由城管人员制造的一起严重的刑事伤害案件,在公安局不作为的情况下,郭少坤顶住压力,终通过法律程序得到了部分的解决。
被害人周玉龙有个叔伯弟弟叫周玉凤,是安徽省睢溪县副县长,在得知其弟的全部情况后,打电话向郭少坤表示感谢,并要求来徐州看望,被郭拒绝。被打老人在感激之余,为郭少坤制了一面锦旗,上书"舍身救人,精神可贵"。此案发生后,驻地周围老百姓纷纷赞誉郭少坤,有人给他起了个名字,叫"现代包公。"郭少坤回忆这段往事时,不无感慨地说:"为什么在社会上会屡屡发生城管侵犯人权的案件,从这起官官相护和民告官难的案件中不难看出,多大的权力就必然造成多大的腐败!"
由于郭少坤工作认真负责,老百姓有困难便找他,可在同行和上级领导眼里,便成了嫉妒和排斥对象,认为是麻烦的制造者,1994年底,将其调到了鼓楼分局内保股工作。调离工作之前,1994年5月16日晚值班期间,郭少坤被该分局预审股的几名警察叫去帮忙,任务是抓捕被舆论称为"建国以来徐州市最大的黑社会团伙"头子王永平。当晚郭少坤身着警服,其他四名警察都是便装,他们开者一辆面包车来到一家酒店门口,等待犯罪分子出现。约八点多钟,饭店里走出来一伙人,面包车里的警察有认识王永平的,便一起下车迎上前去,郭少坤因着警服怕引起对方注意,坐在在车上观察。这时,他发现四名便衣正和一群彪形大汉搏斗,周围又上来几个人上前围攻,眼看形势危机,郭少坤迅速跳下车大喊一声"王永平"。只见一个强壮的年轻人一愣,郭立即抢过一名叫李彭城民警(后来他曾经到郭少坤家中去执行徐州市当局报复郭的命令)的手铐,一把将王永平铐住,又立即将手铐的另一只铐在自己手上,并大喊一声"上车",将王永平推到车上,命令司机立即开车。这一迅雷不及掩耳的行动令现场围观者惊讶不已,在返回分局后,发现现场还有一名警察被丢下。因犯罪嫌疑人的挣扎,郭少坤戴手铐的左手被勒出了鲜血。当时一名参与行动的警察说:"如果没有老郭去,恐怕就很难把王永平抓捕。"
这次行动被徐州警方称为是"破获了建国以来最大的黑社会案件",参与抓获和后来办案的警察纷纷立功受奖,而亲手抓捕犯罪嫌疑人的郭少坤竟然被冷落到一旁,连个口头表扬也没有。甚至,在徐州官方报纸的报道中,一名叫石晓虹的作者张冠李戴,在所作的《重锤猛砸恶势力》的报道中,把整个抓捕行动完全进行了与事实不符的报道,而且只字未提亲手抓获犯罪分子的郭少坤名字(这张报纸被郭收藏)。
没有立功,没有表彰,媒体对其也只字不提,郭少坤并未被其所动,他仍然认真负责的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
1996年4月9日晚间,郭少坤执行巡逻任务追逐嫌疑人时扭伤脚,他将已成横向形状的脚用力一掰,硬是将脚给扭了过来后继续追逐,疼痛中直到将嫌疑人抓获。后经查被诊断为"右腿足部骨折,右双踝粉碎性骨折"并立即进行了手术。由于郭少坤家里没有找专家送红包请其亲自手术,公安局也没有人具体关心过问,他在被几个实习医生手术后,留下了终身不愈的后遗症(创伤性关节炎)。至今,右腿肌肉萎缩,脚踝不能弯曲,时常疼痛不止。
休息半年后,郭少坤带着没有康复的身体坚持到单位上班。没有想到的是,1997年3月12日下午,郭少坤被所在单位通知到政工股谈话,在那里,单位领导向他宣布并递交了《辞退书》。《辞退书》写的是:"该民警在八九年公开支持动乱,近年来群众又反映其对社会不满的言论。"更为荒唐的是,徐州市公安局政治处组织科科长朱爱华在对郭少坤帝谈话中,强调了郭少坤"结交不应该结交的人。"
事实是,在此之前的1992年春节期间,郭少坤去看望于浩成先生时,结识了八九学生运动领袖王丹,自此后,二人一直保持书信和电话联系,后因王丹提出自己和有的朋友生活困难需要帮助,出于人道主义立场,郭少坤便对其进行资助。直到王丹在1995年再次被捕,北京警方搜查出给王丹捐款的证据,共向其捐款四百余元。这些,也成了郭被公安机关辞退的"罪状"之一。
《辞退书》由徐州市公安局签发,内容是:"根据《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职辞退办法》第五条第十四款,经研究决定,你自即日起被辞退。"
对这一严重公然违法辞退决定,郭少坤绝不接受。他根据当时的《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十条一款"因公致残并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款"患严重疾病或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不得被辞退"之规定,到市公安局找到时任局长的胡光松和政治处负责人朱爱华,他们均以"分局没有上报你有伤残"为由推辞。于是,郭少坤便为之开始了漫长的申诉道路。
在所到的市、省、国家人事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申诉时,接待人员都认为辞退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但都没有给他任何明确说法,包括给各级领导人的申诉,也没有得到任何依法批示处理。
1997年10月份,郭少坤答应原单位同事调查自己在工作期间掌握的嫖娼嫌疑人线索,后被嫖娼嫌疑人陷害,向朱庄派出所报案说郭向他敲诈了500元人民币和香烟2条,派出所和鼓楼分局纪委便对郭少坤进行了超时审查,非法传讯42小时,审查结果并无事实,只有将其放回。而郭回到办公室,发现办公桌被撬,所有资料不翼而飞。他们还对郭进行了抄家,所查抄的物品均和案件无关,物品包括私人日记16本,诗词习作1本,朋友照片数张,《河殇》、《首脑论》、《刘晓波其人其事》等书籍6本。公安局没有给家属清单,时隔16年,至今仍不予发还。
次月,郭少坤为了谋生到上海市一边打工一边看病,期间结识了上海市民运人士张汝隽、胡可师等人。6月14号,上海市公安局在所在工作单位找到郭,强行带其到宾馆进行审查。次日,江苏省公安厅国保处和徐州市公安局国保派人到上海,将其劝回徐州,并把他安排到市局下属的保安公司工作。由于不能胜任在保安公司工作,郭少坤在家休息,1999年元月6日被市局通知准备接受病退。由于没有按照国家公务员和警察的待遇病退,郭不同意,表示要申诉到底。
不久,一个让郭少坤无法回避的严重事件降临,正是这事件,将其带进被权力迫害的地狱。
1999年1月4日,郭少坤家乡徐州市丰县范楼乡果园村一百余农民,因不满多年来"非法摊派"和因"虚夸"加重农民负担及反映乡村干部操纵的非法选举,在屡屡上访无效的情况下,集体来到徐州市政府请愿,请求上级政府解决实际问题。当日,丰县公安局来人将其尽数抓回,在看守所里,30多人遭到殴打,8人被治安拘留,4人被刑事拘留。
8日,郭接到家乡农民来电反映此事并要求回家看看。他随即赶往乡下,望着乡亲们干瘦的面孔,纵横的眼泪,被打的伤痕,被撕破的衣服,妇女们被抓掉的头发,众多人的哭声,他震怒了。乡亲们依然还在过着此种没有权益没有尊严的日子。他不能容忍同他穿一样制服,吃一样俸禄,握一样权力的警察干此种伤天害理违法犯罪之事,遂整理了乡亲们的控诉录音及乡干部们一件件、一桩桩非法摊派的证据材料,连夜赶回徐州,将材料转交公安局一科,请他们转报上级,要求依法处理这起非法迫害农民事件,并尽快释放被关押的农民。他还自掏腰包宴请过徐州市政府信访局负责人,请他们关注并为家乡农民递一纸诉状。
9日,郭致信徐州市市长于广州,同时向中央《焦点访谈》去电话报告此事,请求关注这一事关九亿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件,无果。
12日,郭向中共原总书记胡耀邦秘书林牧先生电话通报此案,林牧先生表示向香港人权信息中心通报。
15日,郭在接受媒体采访再次表示:这是一起基层乡村干部操纵的违法事件,期待上级政府能依法解决此事。紧接着,江苏省委派专案组来徐州调查此案。
18日,徐州市公安局一科(现国保支队)找郭谈话,警告他不要扩大事态,否则后果自负。郭说他对所作所为负责,对乡亲们负责。
20日,郭领到第一个月病退工资,同时根据市局局长李开文要求,递交了伤病治疗的预案报告。
22日,在丰县看守所被关押的农民全部无罪释放。乡亲们很高兴,可就在此时,一场迫害郭的阴谋在徐州市一些办公室、会议室里紧锣密鼓悄然酝酿着——他们正将盘剥农民不得、家丑已经外扬的恼怒涌向郭少坤。
25日,郭被徐州公安局鼓楼分局传唤到朱庄派出所。理由是:上级指示重新办理早在1997年那起单位已经查处完毕的案件,因领导指示:旧事重提!
26日,郭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嫌疑将其刑事拘留,随即送入徐州市看守所。
27日、28日,徐州市鼓楼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就郭所谓"敲诈勒索犯罪事实"分别进行讯问调查,所问所答与两年前并无两样。
29日,经鼓楼区检察院批准,鼓楼区公安局以"招摇撞骗罪"嫌疑宣布将郭逮捕,并向其解释:"敲诈勒索"不够立案,临时换个"招摇撞骗"罪。
3月4日,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开庭。法院无视两年前已经查清并无新证据的事实,无视郭的伤残,无视他抗议非法辞退的辩解,无视律师简明有力的辩护,强行认定他"冒充人民警察"的"犯罪事实",以"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犯罪"罪名将郭少坤判刑二年。开庭前有熟人告诉郭:"内定判两年,开庭不过走个形式"。
4月22日,警察同行们拿着没有法院院长和检察院院长签字的《判决书》,将郭送到由徐州市公安局管辖的三堡拘役所服刑,从此他开始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刑期。
5月,郭因公摔断的右腿疼痛难忍,向三堡拘役所提出治疗并要求"保外就医",监管单位向上报告后,无果。
6月,郭通过徐州市公安局一科向上级申诉此案,无果。
7月,郭再次提出治疗伤病一事,无果。
2000年5月,郭通过及徐州市公安局一科,向中国公安部贾春旺部长申诉此案,提出治病要求,无果。
2001年1月23日,郭总算活着出狱,由于在狱中得不到有效治疗,郭的右腿肌肉严重萎缩,行走困难,双眼几乎丧失视力。他拖着残躯,面对的是年迈的老母,两个孩子,前妻没有工作——一个极度困难的家庭。
3月的"两会"后,郭开始到北京上访反映所遭受的一系列迫害,并向国内外友人呼吁,请求对其进行人道援助。
10月,郭因继续为自己和农民维权,被徐州市公安局一科再次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一个月,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至2002年10月被解除。
为了活命,为了因公致残的身躯得到治疗,为了无法抹杀的真相,为了法律的尊严,郭少坤表示:别说关我二次,就是关我十次八次,我还是要继续维权下去。从地方到中央,他继续找各种部门上访申诉。
2005年开始,徐州市公安局开始对郭的生活及治疗有所关注,从每月生活费1500元增加至目前的2200元(其中押运公司支付1500元,国保负责每月发放700元),并不定期报销医疗费用。郭一直对他们强调:保留对我非法辞退和构陷冤狱的申诉权利。
多年来,被当局列入"黑名单"的郭少坤先后到江苏省公安厅、纪委,北京国家公安部、中央纪委、最高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上访五十多次,给国家领导人发表公开信数十封,发表申诉文章及各类思想/维权文章500多篇(详见《博讯》郭少坤文集http://blog.boxun.com/hero/gsk/)。但这些都没有引起当局对问题的重视。
郭少坤自2010年起至今,由于忙于照顾老人等原因,也是等待当局的答复,没有进京上访,偶尔来京,也是与友人相聚。今年春节期间,我们第一次见面,一起拜访了艺术家严正学朱春柳夫妇的"铁玫瑰园",在林昭、张志新铜雕前与胡石根、严正学、朱春柳等合影留念,还一起去拜访了鲍彤、于浩成二老。郭少坤是虔诚的基督徒,我们在去家庭教会的路上,他因病痛一瘸一拐地走着和我说:我感谢上帝,是上帝拯救了我,指引我从艰难困苦中保持正义、爱和乐观。
我和郭少坤师友多年前以文结识,以心交心,保持着电话、邮件联系。他如父亲般关心着我的各个方面,每次来京,他都大包小包提着他孙女穿过的衣服给我的小女儿。有次,他的爱人来北京打工回去之前(因他身体恶化要回去照顾),也提了一包孩子穿的衣裤给我,本就生活困苦的他们硬要塞给我的女儿一些奶粉钱。郭老师一直担忧我的工作生存问题,他经常联系他的朋友,随时恳求大家帮我想办法。
今年6月份,我因岳父被撞死4年未得解决一事,与李方平律师、作家欧阳小戎、艺术家邝老五、吕上、潘多拉等去江苏灌南与法院交涉,郭少坤也从家中赶来与我见面,与我一起分担忧愁——郭少坤回家后,随即被徐州公安局国保以所谓"涉嫌扰乱单位秩序"书面传唤。这还不够,徐州当局随后扣发了他的生活费和医疗费至今,他的生活陷入绝境。徐州国保此种非法行为恶劣无耻,再次严重侵犯郭少坤的人权。
郭少坤在今年10月9日修订的《最后的申诉》一文中这样写道:"经过十几年的折腾,我这条为国双残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左眼睛视力已经全部丧失,右眼睛视力也在逐渐下降,右断腿留下了终身不愈的'创伤性关节炎',行走疼痛和困难。同时也步入了老年化,也就是说,我年已60岁,到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为此,我在2013年2月26日向徐州市公安局党委写了《申请办理退休意见书》后交由国保处转呈,至今没有等到答复。"鉴于以上事实,我强烈要求: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恢复我作为一个国家六级伤残和至今还在一直治疗期间患者应享有的待遇,补偿我应得的全部工资。二、依法赔偿因迫害给我的身体健康和家人精神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三、严肃党纪国法,追究迫害我的幕后黑手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四、按照国家规定,给我办理退休手续,使我这个为国因公致残的警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五、立即退还早在1997年10月份查抄的所有物品,并补开清单,并对其不主动退还的侵权违法行为做出解释和道歉。
"以上所诉,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情况属实,请上级领导以'实事求是'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出发,从法律和人道主义立场上予以高度重视,依法解决我这长达16年的申诉所反映的问题,最终息讼宁人。
"此致:徐州市公安局、江苏省公安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备呈:江苏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检查委员会王岐山书记、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徐州市公民、国家三等功臣、国家二等乙级(六级)伤残人民警察、第二次负伤一直在医嘱治疗期间的患者郭少坤。"(此申诉被我保留一份)
至此,人们不能不从坚硬的事实中看到,郭少坤先生经历了常人难以忍受的政治迫害和人道摧残,一个忠于职守的双残警察仅仅对自己的同胞实施道义声援和经济帮助就被从岗位非法辞退,一个凭着良心道义为乡亲父老呼吁和要求依法办事的刚直男儿竟然被冤狱二年。更令人叹息的是,他为这二起天大冤案上访维权16年竟然在诺大个共和国找不到个公道,遗憾的同时,所有有良知的国人、全球华人团体组织、海内外各界都应该关注郭少坤先生的命运,直到他得到应有的保护和抚恤,不至于孤苦伶仃。
让良心不再遭受磨难,让正义得到伸张——这是郭少坤先生的信念和身体力行的,也是极权苦海中的我们正在做的。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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