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艱難惟一死。
二十二日,山東省濟南中級法院判決,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原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犯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罪成,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允其上訴。
宣判前,關於薄督將遭遇何種判決的猜測,涵蓋了從判囚七年、判囚十五年、無期徒刑、死刑緩期執行直至死刑立即執行的各種可能,種種猜測均分析得煞有介事。對一宗被中央極力劃定為刑事案件的案件,全世界對結局的判斷如此判若雲泥,不僅表明此案就是赤裸裸的政治案件,也揭露了中國法律決定於長官意志的本質。
薄案的最大意義,在於它是新君未來十年的政治表態,這個表態決定了未來是進取抑或苟延;國人對此案表現出前所未有的關注,關注的其實是自己未來十年的命運。判處一個死刑,終結的不是一個人的生命,而是一個權貴集團的覆滅,更是中央新領導集體對過往的決裂。
在這個意義上而言,死、生事大也。薄督終究不死,明顯就是妥協,其中包括了新人對老人的妥協,改革對守舊的妥協,法制對黨制的妥協,自由對專制的妥協,自律對貪腐的妥協。
當然,妥協的另一面就是默許了踐踏的延續,比如老人對司法的踐踏、專制對司法的踐踏、權貴對司法的踐踏。鑑於「人民」是司法中的一個重要概念,既然司法被任意踐踏了,「人民」當然更是被零落成泥碾作塵了。
猶記去年十八大舉行後,舉國為之振奮,人民對未來十年充滿期盼。這種清新、積極、團結、奮發的氣象,自開國大典後已經絕迹。可惜的是,今年迄今,政府肆意使用警察、國安等專制工具對網絡、民間的意見表達者進行了以法律為藉口、肆意套用罪名的抓捕。中國一夜之間,回到幾十年前。中國重新進入垃圾時間。
耿炎直 傳媒人
太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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