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开来和夏俊峰都因为杀人而被法庭审判。谷开来从容不迫地、优雅地用毒药在重庆的一家豪华宾馆里谋杀了前商业伙伴;夏俊峰则是在被十来个城管一再殴打之后,在辽宁省会沈阳的一间戒备森严的拘留室里仓促和愤怒地用一把小刀刺向凶神恶煞的打手。
谷开来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这意味著她在若干年后会走出监狱,重新开始她的优裕生活;而夏俊峰则在上周被执行了死刑,当夏俊峰的妻子想与临死前的夏俊峰照最后一张合影的时候,被监狱当局断然拒绝。
谷开来犯的是谋杀罪,而且是利用其丈夫薄熙来作为太子党和执政党最高机构的成员所拥有的权力、利用其”家臣”兼”性伙伴”王立军的公安局长的”方便”所进行的有预谋的凶杀。夏俊峰犯的是杀人罪,官方否认他是在被殴打之后进行合法自卫而”过失杀人”,但是无法否认他是在被城管的暴力执法后愤怒反击。无论是按照中国的法律还是按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谋杀罪是重于杀人罪的。但是犯谋杀罪的谷开来的获刑却轻于犯因为被殴打而愤怒杀人的夏俊峰。
不少中国人都在思考这两个案件的判决,社会舆论中的大多数都在为夏俊峰的不平遭遇鸣不平。这不仅仅是这两个判决的时间相隔不远,具有明显的法律上的可比性;更是因为这两个既不符合法律又不符合情理的判决所表现出的一个被两极化的中国社会。这个对比提醒人们:这个社会里不同阶级的成员面对著完全不同的待遇。这种不同使得所有的中国人都不得不返身自问:你是谁?你是属于谷开来所属的那个享有政治、经济、教育、医疗、甚至法律的特权的精英阶级,还是属于夏俊峰所属的的那个被剥夺了合法权力的社会底层阶级。
当然,谷开来和夏俊峰分属社会两个极端:一个处在精英阶层的最高端;一个处在社会底层的最低端。在这两者中间势必还有一些中间阶层,其中一些人的权利可能多于另一些人。但是如果我们用法律的观点来衡量,就不难发现在中国始终有一些人具有高于法律的权利,他们在社会中是极少数;而另一些人则连法律文字所承诺的的权利也无法得到保障,尤其是当他们得罪了当权者的时候,任何印有中国国徽的法律条文都无法保护他们,这类人在中国占绝大多数。
谷开来免死,因为她是属于中国执政集团眼中的”我们”。这个集团要坚决地维持他们的特权,而绝对不容许他们的特权遭受到任何的挑战。他们不愿意因为杀了一个谷开来而导致统治集团内部的分裂,也不向通过处死谷开来而坏了”刑不上大夫”的规矩。在他们眼里,这个规矩一坏,就意味著他们特权的丧失,就会搞得特权精英集团的成员心有不安。
夏俊峰必死,是因为他的行为是在挑战中国统治者们的特权。那些在街头凶神恶煞的城管们或许不知道,他们其实并不属于谷开来所属的那个特权阶层,他们只不过是被那个阶层利用的工具而已。当他们在残暴地殴打为生活奔波的夏俊峰们的时候,他们的每一通拳脚所击打的都是他们自己所属的那个阶层的兄弟姐妹。夏俊峰被处死,决不是执政者们为了保护那些在他们眼中一纹不值的”城管”,而是在维护现有的不合理的社会结构和秩序,说到底是为了维护他们自己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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