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

要闻转载: 陆媒社论要求放人 中国网民热议新快报记者被捕事件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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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媒社论要求放人 中国网民热议新快报记者被捕事件 图
Oct 23rd 2013, 16:25

新快报

《新快报》要求长沙警方释放被捕记者陈永洲

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报道中联重科被长沙警方刑拘的消息在中国社交媒体引起激烈反响。

《新快报》在星期三(10月23日)出版的报纸上要求长沙警方放人。

该报还在其官方微博称:"【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我们认真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的15篇批评报道中,仅有的谬误在于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如果警察叔叔发现了敝报虽力尽而不能发掘之证据,敬请公示。我们仍然相信你们和我们一样,对法律具有完整之尊重。"

《新快报》的另一则微博感叹:"我们一直以为,只要负责任地去做报道,就不会有问题;万一出现问题,我们登报更正,致歉;实在严重,对簿公堂,输了官司,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该关门就关门,那也是活该。但事实证明,我们太天真了。"

《新快报》所隶属的广州《羊城晚报》星期三发表报道,引该报业集团"负责人"称该集团"密切关注这起事件,高度关切被拘记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希望有关方面严格依法办事,公平、合理、及时处理这起纠纷"。

星期三上午,中国各大主要新闻网站有关陈永洲被刑拘的消息在十余分钟内纷纷从首页悄然消失,在社交媒体更是引起议论。

放人呼声

微博上有人在组织成立"抓捕新快报陈永洲记者事件律师观察团",目前已有30余名律师报名。

不少媒体人在网络相应新快报要求警方放人的呼吁,《东方今报》记者奚春山表示:"支持新快报依法维护记者权益。社会当今的共识底线是法制,警察为何跨省抓捕,什么执法依据?是传唤还是拘捕?"

《中国选举与治理》专栏作家朱智勇:"'请放人!'沉寂猥琐的世界里一声呐喊!这是一个需要勇气的时刻。"

自称资深媒体人的@蒋勇赞扬新快报星期三的头版称:"这是创造历史的版面,这是正义对邪恶势力的鞭笞,这是唤醒睡狮和东亚病夫的悲壮呐喊!"

针对陈永洲被捕事件的新闻从各大新闻网站首页消失的现象,河南广电映象网内容主编@大鹏看天下感叹:"十几分钟,新浪、搜狐、腾讯、凤凰、网易……该条消息已全部撤出首页。这是中国新闻媒体人(个别人除外)共同的屈辱。"

反对意见

但同时网络也有不少人提出了反面意见,认为不能单纯因为一名记者被警方拘捕就得出结论记者一定无辜而警方必然是在压制新闻自由。

在美国学习法律的@唐律疏议V表示:"当年在大学里时首次接触跨省实例时非常震惊,觉得ZF居然如此胡作非为;然后亲眼见识一次又次的记者造谣炒作歪曲事实欺骗群众后,今天我第一反应居然是'这记者搞不好是活该'……"

在加拿大居住的专栏作家李牧指出:"现代社会公共权力分立法,执法,行政,传媒,4种权力不分大小,彼此制约,也就是公知们最爱说的"权力制衡"。《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捕,该报头版发表评论(而非消息类新闻),通栏重磅'请放人',无论独裁还是民主,均无先例。此时此刻,《新快报》自置于所有公权包括其他媒体之上,成为超级帝王。"

环球网要闻部副主任郝珺石则在微博指出:"拜托那些替新快报记者说话的媒体和媒体人们,告诉大家你们知道的以下事实:警察抓人哪儿有什么跨省不跨省的,嫌疑人在哪儿就追到哪儿,当地配合就行了,你们报道过那么多知名案件,案犯四处流窜,哪有不跨省的,你们这是编噱头赚眼泪。另外,你们自己圈子内互相通气,自己判断新快报这次是勇敢还是无耻。"

而媒体出版人曾光明认为新快报"请放人"的头版有意见:"用报纸头版做声讨这样的事情,之前就有先例,《南方都市报》就曾为了报纸在深圳发行受阻,连续多天头版加多版专题报道,以媒体的影响力作为武器,打赢了深圳发行管理单位,我也曾经做过这样的事情。以《新快报》的头版来说,我觉得应该把最大的力量放在摆事实上,空泛的煽情喊话效果不会好。"

(撰稿/责编: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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