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记者刘虎(左)﹑格祺伟周一双双遭到正式批捕。(网络图片/看中国配图)
【看中国2013年10月02日讯】两名疑因实名举报官员贪腐行为,先后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的记者,周一双双遭到正式批捕。其中官媒记者刘虎的罪名改为"诽谤罪",而独立记者格祺伟的罪名则改为"敲诈勒索"。有律师认为公安机关违法拘捕,也有前官媒记者将发声明进行抗议。
疑因举报官员渎职,而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新快报》记者刘虎,周一是侦查羁押期限最后一天,其代表律师收到检察官电话,称刘虎已被正式批捕,但罪名改为"诽谤罪"。
本台尝试与刘虎的代表律师周泽联系,但至截稿前仍未成功。
认识刘虎的前官媒记者李建军,早前来到香港实名举报上市公司华润电力高层涉嫌贪腐一事。他谴责北京当局批捕刘虎的做法,认为是变相打击记者的行为。他将发公开声明强烈抗议。
李建军说:"太无耻了,刘虎没有任何罪。因为举报的人都希望国家能变好的,我们希望中国依靠法治和规则来走向进步。但这种野蛮的行为可以时有发生,这种行为在任何一个文明国家都不允许发生的。我准备发出公开信抗议这种行为。"
无独有偶,因"网路造谣"被湖南省衡阳市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的独立记者格祺伟,同日也已被批准逮捕,罪名改成是"敲诈勒索"。
格祺伟的代表律师王兴对本台表示,从一开始指控格祺伟"寻衅滋事罪"是没有任何依据去支持成立,即使格祺伟拥有很多微博听众,一旦发布新消息必定有很多人看到或转载,不过据他了解所知,格祺伟所发布的这些微博消息,根本没有恶意的网络造谣。相反,律师认为,公安机关随便找来藉口,首先把格祺伟关押起来,然后再蒐集证据进行控告。
他说:"虽然法律上没有禁止,但确实是违背法律原则精神,你批捕我就应该明确告之罪名。我们现在有理由怀疑,实际上他现在的罪名,在拘留时公安机关是没有证据的。拘留后去侦查获得批捕罪名的证据。"
王兴又说,由于目前大陆没有一条法律,明确要求公安机关要在证据充份的理由下,才能进行拘捕行动,因而无法保障市民的自由权利。目前,公安机关有约2个月时间的侦察阶段,之后会交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格祺伟。
曾报道李昌奎案与合肥少女毁容案的格祺伟,多篇稿件被多家官媒选用转发。他在腾讯微博有47万听众,跻身微博影响力排行榜前40名。在8月28日,衡阳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把格祺伟刑拘。当时衡阳市警方称,2010年来,格祺伟通过自己在网路影响力,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并指他长期将政府官员、企业高管作为主要攻击对象,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抹黑中伤。
在格祺伟刑拘前,他曾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称其任重庆市委常委、万州区委书记期间,在处理国企改制事宜上涉嫌渎职。网友均认为格祺伟被捕的原因,与他的实名举报有关。
(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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