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9日星期二

政治腐败是当今中国道德滑坡的根本原因

  按语:温家宝总理近日痛心疾首地指出: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

  本文指出,一个国家国民道德水平的严重滑坡有多方面的因素,但最根本的是政治的腐败和政治伦理的失范,带坏了整个社会的风气。没有政治上的改革,没有对官员权力的限制和约束以及整个干部队伍素质和道德水平的提升,不可能有国民道德水平的提高。

  在这个人欲横流、金钱至上、浮躁喧嚣的年代里,只要我们的良知还没有泯灭,神经依然敏锐,你就会时时刻刻体味到在我们的精神领域,在人们的道德、伦理方面发生的种种病变——诸如政治生活中的腐败、贪污、渎职、卖官买官;经济交往中的制假贩假、走私贩私、不讲信用、恶劣竞争、坑蒙拐骗;公共生活中人对人的陌生、冷漠、隔膜,对他人不幸的残忍、麻木等等都给人留下世态炎凉、人心不古的感慨,它使一颗颗敏感而天良尚存的心灵在刺伤中颤抖失望,也一点点地侵蚀着、戕害着、败坏着我们这个古老民族的魂魄。

  难以想象,一个在各个领域都不遵守公共的道德、伦理、规范,没有共同权威的约束,而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私德、行规盛行的社会会是健全的。在物质繁荣、经济发达的背后潜伏着国民道德、伦理的危机,而这种精神上、灵魂上的危机更深刻,也是更大的隐忧。

  邓小平1981年1月17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谈到抓精神文明建设,抓党风、社会风气好转时,就流露出深深的忧虑。他说: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邓小平在这里实质上是揭示出了一个深刻的辩证哲理:缺乏全民族共同的信仰、理想、道德的长久支撑,表面的物质繁荣绝不会持久,人的精神和灵魂世界的危机会反过来导致经济的危机。

  造成我们目前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既有历史因素的延伸,也有现实因素的直接作用。


官德的失范

  从理论上讲,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其宗旨是为人民服务,长期以来也形成了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有效的规范、制度,我们可以称之为官德或政治伦理,它形成了50年代初清廉、亲民、朴素的政风。但在1978年以来巨大的社会变动之下,这套自延安时期以来传统的政治伦理渐渐瓦解,失去了规范的作用,只具有口号的抽象的意义,而政治伦理的实质已发生剧烈的变化,这就是以权谋私、贪渎腐败之风的大面积泛滥。

  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中国人自古便“以吏为师”,原因在于中国传统上直到目前仍是“官本位”的社会,不是以法治国,而是以德治国,在没有法律和制度的有效制约下,政治的清明与否全系于做官的人的品德、操守,清正廉明、道德高尚者能够领袖群伦,垂范社会,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相反,如果大部分官员放纵自己的私欲,以至于道德败坏,便直接诱发、刺激了社会风气、公共道德的败坏。应该看到,在一个以德治国的国度里,政治的权威与道德的权威是合一的,吏治腐败的直接后果之一便是道德权威的失落,政治的腐败就是道德的腐败。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这里具有了黑色幽默的意味。

  官德的败坏不止于腐败,还在于官员们公民权利意识的淡漠,法律意识、平等意识、责任意识的淡漠。从近年来暴露出的案件看,个别官员的主人意识、权力意识、等级意识和优越感极度膨胀,鄙视平民百姓,对百姓的生命和权利视若无睹,冷漠残忍的作风极其恶劣。

  官德败坏的另一大表现同时也最让百姓困惑的是用人选人的机制出了问题,那些为政清廉、正直坦白、深得民心者往往得不到好下场。相反,那些精于为官之道,老于人情世故,擅长溜须拍马,走上层路线而不受百姓欢迎者往往官运亨通。这些年揭露出来的腐败者哪一个不是道德败坏、品质恶劣者?令人气愤的是,这些人一面被百姓和纪检部门举报,却一面好官照做。官场上的“劣币驱逐良币”给那些想从政的人什么样的示范效应可想而知。

  造成官德败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直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权力的失去制约。在一个充满着机会和诱惑的环境下,手中又握有无限制的可以换取所需一切的权力就是危险的,要熄灭欲望之火仅靠官员个人良心的约束是困难的,必须有实质的外在的制约,这一点已被中外反腐败的历史反复证明。

  所以,要扭转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首先要整顿吏治,转变官风和官德,而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要官员们在意识中多一点公仆的意识和对政治的责任伦理意识,更重要的是改革现行的政治经济体制,营造制约权力的法律、制度环境,持之以恒,外在的硬约束就会转化为内在的自觉的软约束。抓干部的思想、作风固然重要,但上述问题不解决,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这一点,邓小平早在1980年8月18日《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便做过鞭辟入里的剖析。


公德的淡漠

  早在一百多年前,梁启超便抨击中国人只有私德而不讲公德,他提出“新民”也主要是革新国民的道德,培育公德意识。其后,思想家如鲁迅,政治家如早年的毛泽东,社会学家如费孝通等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中国人民族性中的自私基因痛加批判。

  然而,多年来,这种状况仍没有多大的改变。人们仍只讲小圈子的道德——遵守家庭的、朋友的、单位的、熟人的道德规范,而一旦脱离开这个血缘的或类血缘的环境,到了陌生的公共的环境中,就往往对那些应该共同遵守的东西视若无睹,甚至故意破坏那些明文规定且张榜公布的文明公约或文明守则。这种现象在公共场所里已经司空见惯,人们在这里表现的是极端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正像储安平在40年代慨叹的那样:谁说中国人没有自由?中国人享有世界上最大的自由—— 社会领域里的自由。

  社会的结构决定人们的意识。造成国人公德淡漠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的社会结构里公民社会、公共空间的发育不良。高度集权的社会结构限制了民间性、自发性组织的生长——而以此为社会基础的社会公德意识自然不可能发育出来,缺乏这一物质性的前提,任由学者们如何对这一国民劣根性痛心疾首地激烈指责也无济于事。诚如马克思所言: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对武器的批判,要想培育出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社会公德意识及公民文化,就必须改变传统的大一统式的社会结构。应该看到,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已经使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市场经济的迅速推进,已经使自发性的民间的社会经济空间大大扩展。可以预期,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政治与社会分离程度的加深,有利于社会公德意识成长的多元化的社会结构会逐渐生长出来。

  但必须指出的是,传统的全能型权力从社会中的退出并不等于公民社会的随之形成,它仅仅是创造了一种可能性而已。而另一种潜在的危险就是传统的宗族势力、黑社会势力乘机崛起。所以,把政社分离仅仅理解为政府的消极退出是不够的,政府应更积极地以立法的形式保障和引导民间性的社会组织向良性方向发展。

  公德意识的养成也有赖于良好的公民文化,有待于社会中每一个个体公民意识的觉醒。漫长的君主专制历史,使大部分中国人人性中的奴性成分根深蒂固,对此,鲁迅先生早就做过淋漓尽致的鞭挞。这种奴性及其遗留使国人丧失了主体的地位和作为人应有的权利和尊严。而一个连自己个体的权利和尊严都得不到或想不到维护的人又怎能去关心、维护公共的权益呢?——这是我们长期以来大力宣扬集体主义而其结果又很少人真正关心集体甚至破坏集体的深刻的原因。当社会上每个人真正有条件维护自己的权利时,公民意识才算觉醒了,公共道德的维护才有了可能性——因为在这种条件下,任何人对公共利益的侵犯就同时是对个体的侵犯,这是亚当·斯密早就揭示出的人性悖论。

  所以,我们在对国民进行集体主义教育的时候,更应加深对国民的公民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宪法及法治意识的启蒙教育。近年来,不断有专家学者呼唤从中学开始开设公民课,进行公民教育,可谓切实之论。


人格的缺陷

  健康的道德环境需要有健全人格的公民共同营造。不幸的是,长期以来,历史和现实的因素共同塑造了中国人人格中的缺陷,这种缺陷可能有多种,也可以有不同的名称,但我认为最主要的一点是依附性——对权力的依附性。

  在高度集权的社会,权力控制着一切资源,个人世俗理想、愿望的实现都无法不经过权力之手的制约,形成对权力的崇拜是必然的。而要想达到个人的目的和理想,你就必须在权力面前屈尊俯就,放弃人格的独立与尊严。

  历史和现实生活的实例都证明了这一点。有人为获取一张党票而行贿;有人为了升官而溜须拍马,甘当奴才;有女知青为了回城而献出贞操;有人为了批件、户口、调工作而千方百计……

  我深信,生而为人,都有与生俱来的尊严、荣誉、廉耻,而当一个人甘愿忍受内心的痛苦放弃这一切的时候是因为他最基本的权利——生存与发展的条件不由自主,而是控制在别人的手中。他之所以做出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是因为他失去了选择的自由——康德曾指出,自由是道德的基础,是实践理性的前提,在残酷而狭窄的生存空间里,人连自己的权利都丧失了,何谈得上人格与道德?

  当然,以上的叙述大多已成了历史。如前所述,改革开放以来,公民个人的自主性空间大为扩展,自由选择的范围也广阔多了,个人有了为了人格和尊严而走另一条路的条件。但也必须承认,中国社会仍然是“官本位”为主体的社会,权力对各种社会资源的过分控制、分配不同程度地存在,从而不同程度地扭曲了某些领域的公共道德、公共规范的公正性。比如在司法、科技、学术、文化、体育等领域,行政权力的过度干预都是明显的,而权力这只看得见的手在这些领域带来的消极后果也是明显的。后果之一就是不利于职业伦理、职业道德的形成,人们的精力不是放在提高专业水平上,而是更多地消耗在争夺权力上,于是种种有悖于道德伦理的事的出现就不奇怪了——不择手段不讲道德依附于权力的人得到的要比那些埋头于专业、遵守职业道德的人更多,前者被公认为能人,后者被公认为傻瓜。一个暗中鼓励依附权力的社会环境不可能养成健全、完整的人格。

  救治之道是逐渐扩大社会的自由度和自主性。一方面还权于社会,把那些政府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让社会去做,形成自律性的公共道德规范管理约束自己。另一方面是允许舆论的批评监督,对那些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人和事进行公开的报道、批评,逐渐扭转社会舆论和风气对悖德行为的价值颠倒的判断。


道德的工具化

  道德的含义可以有多种,但最根本的一条是:表现为道德的行为必须是发自内心的愿望,合乎规范本身就是最高的终极的目的。即是说,所谓德行是自足的,不那样做他会受到良心的责备或质问,感到歉疚,没有外在的世俗的功利目的。否则,道德便沦落为某种目的的工具或手段了。

  不幸的是,我们的道德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正处于这种工具化的困境之中。

  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以德治国,道德成为政府控制社会各阶层,平衡矛盾冲突的手段,政治化了的道德担负起本应由法律承担的职责。也许,以儒家为核心的传统伦理道德初始并不具备这样的功能,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政教合一的模式趋于完成,纳政于教之中,德便降为治国之术了。

  以德治国、教化万民的理想无可非议,但道德教化无法改变政治权力的现实运作逻辑,于是便造成了政治人的双重人格: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是最形象的表述。在这里,道德在成为官场阶梯之外便仅具有“皇帝的新衣”的功能,成了肮脏政客的遮羞布。

  传统的改变是困难而漫长的,尽管自五四运动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这一道德传统的遗留依然曲折地制约着我们今天的道德状况,马克思说的死人抓住了活人大约是指这种人在历史和传统面前的无奈。

  比如,从小到大,我们仍不同程度地习惯于用表现而不是实绩来衡量人的价值,决定人的地位。所谓“伪善”便由此而来,就连小学生都会在学雷锋、做好事活动中弄虚做假以骗取荣誉和奖励,何况更为复杂的成人社会?再比如,我们仍不断地树立道德楷模,供人们仿效。且不说某些典型在塑造的过程中便由于明显的政治意图而有失真造假现象,从而在真相暴露后引起人们的反感,更主要的是,这些完美的道德典范与人们在现实社会中发现的真实状况有着太大的反差,长此以往,人们不但不会再相信这些说教,反而会产生对道德教育本身的麻木、厌恶和嘲讽以至怀疑一切道德。这一点在以王朔小说为主流的痞子文化热中得以验证——他对生活的玩世不恭,对德育教授的尖锐讽刺,对马列主义老太太的善意嘲弄应合了一代人的心态。

  这种状况是对道德极端工具化的反动,要改革起来也并非易事。但有一点教训要记取:必须划清政治与道德的界域,不能再让道德成为实现某种政治意图的工具,否则,权力之手就会弄脏道德的领地。道德就是道德,它是敏感的、单纯的、清白的,也是脆弱的,承担不起太多功利性的世俗的重负。


世俗化的陷阱

  伴随市场经济大潮而来的是世俗化的潮流锐不可挡,享受人生,重视眼前、当下而不顾及未来的现实主义最为时髦而潇洒,敢于打破规矩,一夜暴富,能挣会花者成为人生的典范。马基雅维利式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功利主义哲学的流行便是这种人生态度的最好注脚。

  于是,世俗取代了理想,功利取代了道德。从某个角度说,这股世俗化、功利化的大潮迅速泛滥为拜金主义、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是目前道德危机的一个根源。

  但在今天,我们不能不指出,人们误解了世俗化的本来含义。在西方的现代化理论看来,世俗化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化的重要方面,但它指的恰恰不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精神向现世和物质的认同,而是让把持在上帝、神父、教堂手中的宗教走向民间,落实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和经济行为中,成为日常的伦理。从这个角度说,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的宗教改革正是一个宗教世俗化的过程,马克斯·韦伯对此有十分经典的论述。以富兰克林为代表的商人伦理中体现的那种清教徒精神正是上帝的民间化。与中国特色世俗化的媚俗和非理性色彩相反,这种宗教精神的世俗化恰恰抑制和约束奢侈浪费、狂欢纵欲一类的私欲的泛滥,它的禁欲精神正是拒俗,是理性精神。可以说,这个过程充分孕育了资本主义精神,并促进了社会经济组织的理性化,最终支持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现代化至今仍没有这样的世俗化过程——目前的所谓世俗化只能称之为“伪世俗化”——不能把政府或学者们提倡的理想、精神、价值落实到民间。这里必须指出的是,西方的精神资源主要来自于宗教,而东方及中国主要来自于政府与上层的学者。韦伯在他的研究中曾经指出,传统中国的知识分子只注重自身的品质修养和道德完善——这是他们进入仕途和上层阶级的必要手段——而与下层百姓的日常生活无关,从而阻碍了世俗化的实现。曾经热闹过一阵子的国学与新儒家虽然有过以其道德理想转换世界的美好愿望,但因其无法落实到民众中,而仍然是书本和学者头脑中的知识、学问,这正是新儒家理想破灭的症结所在。而主流的理想宣传和道德说教又因其僵硬的形式化的,更主要是空洞和脱离现实的弊端而难以对民众产生预期的效果。相反,那些高高在上的大道理和崇高理想,还因民众的冷漠和厌恶而显得可笑、滑稽,于是王朔式的亵渎神圣、躲避崇高才应运而生。更可怕的还不是人们对这类道德说教的疏离,而是由此而来的对神圣、庄严、崇高一类价值的鄙弃,在一部分国人的眼里,这些人类最宝贵的精神成了虚伪和可笑的代名词。这里的关键在于我们所提倡的,要求人们奉行的信条与我们的现实及人们在现实中摸索出来的真正起作用的规则有着太大的反差。

  我想在这里指出的一点是,我们曾经有过世俗化的成功范例,那便是三四十年代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造的延安精神和毛泽东思想。那种为中华民族的解放和实现共产主义的革命理想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党员、革命者及普通民众的意识中,并体现为自觉的行动,从而构造出令无数国统区知识分子、青年人心向往之的生机勃勃、清正纯洁的精神氛围。这种对共同理想的真诚的信念凝聚为共产党人最终战胜在物质上更为强大的国民党的精神力量。对这一点,当年的斯诺有过感受深刻的体验及准确的预言。

  必须指出,当年成功地做到这一点的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是理论与实践的密切结合,毛泽东思想在当时的巨大作用主要在于它深刻地揭示和理解了中国的社会结构和现实状况,是相当本土化的马克思主义;其二是领导者不但真诚信奉身体力行其所倡导的理想与信念,而且这种理想与信念恰好符合了表达了底层民众的愿望,从而使形成于一定范围的政党伦理迅速普及为百姓的生活伦理。

  以上两点对我们今天重建道德伦理的启示都是深刻的。


多元化的误区

  伪世俗化的汹涌潮流并非没有遇到抵制。知识界热闹过一阵子的“人文精神”讨论便是这种抵制的产物。讨论的结果虽不明确,但人文精神的日益失落却是不争的事实。这里不但有人文精神提倡者及其思想内含的缺陷的原因,也与讨论的另一方对所谓多元化的片面理解有关。

  西方社会的世俗化也曾伴随着道德失范的副产物,但一方面它有宗教伦理的自我节制和逐渐完备的法治环境的外在规约,另一方面就是思想界人文精神的崛起,成为拒斥世俗化的社会正义和良心,使知识分子在解放思想、释放个性的同时也提倡理性主义和合理的个人主义,成为社会道德的评判者,张扬正义良知,指斥邪恶堕落,从而使世俗化始终在理性化的限制之内,不至过度泛滥,这种批判精神一直绵延至今。

  多元化本来应该是孕育人文精神的重要条件,只有在宽松的、自由的环境中才可能出现精神的生机活力和健康发展,舆论一律的环境只能长出干瘪的精神和道德的萎缩。但这种多元应该是价值的多元——它当然允许对现实的无条件认同,但也一定欢迎对现实的不妥协的批判。而我们所主张的恰恰是前者,这是无价值判断、无道德批判的多元——只有事实、功利,而没有善恶、对错、美丑,存在即合理,行为的合理性只存在于个人的内心,否定公共的道德标准。其实质乃是极端的相对主义,否定一切价值的后果便是肯定一切现实,什么都可以,爱谁谁!

  在这种多元化口号之下的宽容、容忍便成为伪世俗化的护身符——对痞子化、道德沦落要宽容,都不要批判、指责。这种宽容要求人们在不合理现实面前保持沉默,放弃批判精神,这样,价值、思想的多元化便被现实的物质的世俗的一元取代了。所以有人说,今天的中国人是最彻底的唯物主义者。

  于是,深通生存智慧的知识分子便在多元化、不争论的口号下放弃了知识分子的灵魂——社会的良知和批判者——与世俗化同流合污了。不仅如此,他们还进一步论证了“恶”乃历史进步的动力,论证“一切向钱看”“自私自利”的合理性。于是,历史取代了伦理,恶取代了善,成就了最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者。

  主张多元化、不争论、宽容最有力的王蒙的变化很说明问题。他由50年代的以理想主义、批判现实主义为特点的文以载道式的作家迅速变为一个躲避崇高、解构理想、提倡世故油滑的作家,这种巨大的反差在表明他放弃了对社会的理想关怀和道德批判之余,似乎还说明了某些更深刻的东西。


历史的阴影

  尽管中国离开那个极“左”的年代已经三十年,但“左”祸的遗留仍不时在人们的精神领域暴露出来。尤其是在道德伦理方面发生的种种病变都与历次政治运动有密不可分的关系。邓小平在80年代就不止一次地讲过,“文革”直接造成了中国人道德风气的恶化,影响了一代人。

  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理想危机”、“信仰危机”就是“文革”的恶果。曾经高涨的真诚甚至于狂热的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实践,带来的却是残酷、破碎而冰冷的现实。理想碰了壁还不可怕,更可怕的是,人们终于发现他们用热血捍卫的理想原来是虚幻的、苍白的,甚至是丑恶和罪行的牺牲品和工具。谁还敢相信什么?一瞬间,理想便成了欺骗的代名词,成了乌托邦的同义语。北岛的诗:“我不相信……”表达了一代人的心声。这种精神废墟上的破坏偶像运动发展到极至便是怀疑一切的虚无主义,什么都不相信,只相信自己的感觉。到90年代,市场经济的世俗潮流一来,恰好以物欲填补了这一精神上的空白点,对物质、金钱、欲望的迷恋沉醉彻底取代了以往的崇高理想、信念,所谓的信念危机之类的精神难题就被如此轻而易举地解决掉了。而同一时期文化领域里西方三大思潮的大规模涌入也在某种程度上为这一结果的合理性做了注解:尼采的著名口号“上帝死了”和怀疑一切毁灭一切、重估一切价值的精神瓦解着一切既有的信念和价值;萨特的名言“他人即地狱”及其存在主义为极端个人主义找到了支点;而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则从理论上证明了人的本能、欲望是正常的,应抛开一切社会压抑和束缚彻底释放出来,充分满足。这是三大思潮在有利于解放思想、张扬人的个性的同时所带来的中国特色的副产品。

  1957年反右派以来的阶级斗争扩大化,提倡人对人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鼓励相互举报、揭发、告密等种种毁弃人伦的行为。不愿违背良心自毁人格者有傅雷、老舍、翦伯赞等人,但更多的人为了生存都不惜昧于良知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罗织罪名,陷害同类。“反右”、“文革”的本意是改造人性,创造社会主义新人,想不到其结果却使人性沦落到如此地步,已经连禽兽都不如了。今天,尽管那个不堪回首的年代已成历史,但中国人心灵、道德、人性上的创伤和病变仍没有愈合。

  梁启超先生早就指出过:内乱者,最不详物也。凡内乱频仍之国,必无优美纯洁之民。内乱时,民生六种恶性:侥幸性、残忍性、倾轧性、狡伪性、凉薄性、苟且性;内乱后,亦生两种恶性:恐怖性、浮动性。梁公此言犹如预言,“文革”内乱之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同情、帮助、爱心淡漠了,更多的是相互猜疑、提防、冷漠、仇恨、算计。本来,我们应该更积极地淡化“斗争情结”,但80年代以来,又不止一次地批判人道主义、人性论,称之为资本主义的糟粕。这不禁令人困惑:难道社会主义国家就不讲人道主义?就不应有人性?难道精神领域也必须“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甚至那首令无数人感动流泪的《让世界充满爱》也在某个时期受到指责:让世界充满爱?那还要不要阶级斗争?多么冰冷的追问,这不能不让人想到毛泽东“文革”中的名言:八亿人民,不斗行吗?

  政治运动给中国人留下的另一个后遗症就是不敢讲真话。1998年九届人大刚刚开过,新任总理朱镕基便在国务院高层会议上大声疾呼要干部们讲真话,报刊杂志为之叫好,配发了热烈的评论。

  不敢讲真话的源头之一是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执政党一再鼓动号召党内外人士提意见帮助党整风、清除污点,而一旦“引蛇出洞”,提出的意见又被说成反党反社会主义,扣上右派的帽子。这是一个黑色幽默式的怪圈:你不提意见就是不响应党的号召,对党不真诚。而响应党的号召提了意见,讲了真话就是反对党的领导。吃一崭长一智,谁还敢于讲真话?源头之二是1959年的反右倾。反右运动使人不敢讲真话,到1958年的大跃进就是假话、大话、空话、神话满天飞了。在尝到苦头之后,毛泽东再次动员人们做海瑞,讲真话、实事求是,但在彭德怀、张闻天等人讲了真话之后又被打成了反党集团。真话逆耳,实话招祸,那以后人们说出来的就只剩下上面想听到的了。这倒应了马克思于1842年写下的一段话:你怎么说就怎么写,怎么写就怎么说。在小学时老师就这样教导我们。可是后来人们却教训我们说:“怎么指示你,你就怎么说;命令你说什么,你就写什么。”说一套,做一套,表面一套,背后一套,两面人、双重人格便由此形成。

  要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走出历史的阴影,就必须真诚地面对历史,反省自身,不回避那段历史中暴露出来的丑陋、罪恶、野蛮、愚昧、非人性,从忏悔中、自我批判中获得新生。

  如上所述,要在精神的废墟上重建国民的道德根基,至少要从这几个方面入手:改革政治体制,从而形成新的政治伦理,扭转官德官风;加快社会结构向公民社会转型,让公民更多地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培养社会公德意识;扩展公民的自由选择空间,创造公平的让每个人能充分发挥其创造性的条件,培养独立的健全人格;继续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以法治国,而不是仅仅以德治国,逐渐减少道德的政治色彩和工具性;开放舆论,落实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对吏治腐败、党风、社会风气败坏的现象公开批评,树立社会正义和良知;开放学术禁区,直面历史,以对沉痛历史教训的反省警示后人。


道德水平的提高需要国家政治的完善

  必须看到,道德、伦理问题的出现有更深刻的内因,那就是国家的体制和法治方面还不够完善。从本质上看,道德、伦理和政治体制、法制是一样的,即都是规范、约束和调节人的行为,区别在于后者是硬性的,前者是软性的。如果国家体制完备,法治健全(不仅是在条文上,更要紧的是在实际的操作上和执行上),必然会促成社会风气的好转与民众道德水平的提高,反之亦然。对这一点,哲学家斯宾诺莎有过精到的论述,他说:“叛乱、战争以及作奸犯科的原因与其说是由于民性的邪恶,不如说是由于政权腐败。”“如果某一国家比别的国家邪风更猖獗,犯罪更普遍,那一定是由于这个国家谋求和睦不足,法制不够昌明,而且未能建立起完全的国家权利之故。”(斯宾诺莎著《政治论》42页,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所以,重建国民的道德尽管千头万绪,但其根本之点应是逐步改革和完善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和法治建设。

  霍布斯曾指出,人们不是生而为公民,却是被造就为公民。这的确是深刻之论,如果说一个国家人民的道德和政治的水平还达不到被称为“公民”的标准,那只能说是负有“造就”之责的国家的失职,而不能反过来指责人民的人性和素质,更不能以此为借口,便不给人民以民主和应有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的道德意识源于人的权利感和明确的对自己的权利可以受到保障的认知。在此基础上,人才有责任感、契约意识和信用意识 ——而这些都是公民应具备的起码的道德良知—— 人,只有在他清楚地、理性地认识到并被国家承认为人的情况下,才会具有道德感。所以,要真正落实“以德治国”就必须继续推进“以法治国”的进程,切实落实和保护宪法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和民主权利。如此,“以德治国’,才不至于流为口号。

  道德、伦理、信仰等精神方面问题的存在是多种复杂因素长期积累的结果,其改善也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更何况以中国国家之大,人口之众多,又处于全球化的冲击之下,向现代化转型的进程之中这样一种前所未有的格局之下。所以,重建一个道德中国需要从国家到社会,从干部到民众多方面的长期的持续努力。

 中国人的道德状况演变至今日,是由来已久的,它的开始可以追溯到一个半世纪之前。从19世纪中叶的鸦片战争以来,支撑着中国人精神信仰体系和价值观念的传统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迅速崩溃。随国门洞开而来的西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也逐渐侵入古老中国的肌体。在这种优势文明的冲击之下,五四一代知识分子掀起了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波对自己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的激烈批判——他们把山河破碎的耻辱归因于祖先的精神遗产,这种片面而偏激的从文化上追寻失败原因的思维方式和彻底反叛的姿态本身就注定了中国传统道德伦理衰落的命运。随后,中国便陷入了长达一个世纪的动荡和战争,国家的命运和人民的生存都处于不能自主的剧烈变化之中,战火与死亡,漂泊与流离,苦闷与迷惘,人的精神世界自然是支离破碎的,哪里谈得上道德的建设?到了20世纪的中叶,新中国成立了,中国人重新获得了失落了一百多年的主权与尊严,终于有条件培养国家的精神元气了。但可惜的是,这样的时间太短暂了,才安定了仅仅五六年,就发动了一波接一波的思想、文化、精神领域的大批判以及规模一场比一场更大的政治运动,直到“文革”这场千古浩劫,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已是千疮百孔,干涸而荒芜了——这是“文革”结束后 70年代末80年代初知识分子再一次掀起激烈批判传统文化,主张全盘西化的原因之一,这种走向极端的批判破坏多于建设,反映了国人精神上的饥渴、贫乏、急躁和危机。90年代以来,中国走向世界的步伐骤然加快,西方的文化和价值标准更大规模地随之进入——与80年代不同,80年代输入的西方文化主要是现代化理论方面的精英文化,影响的是知识分子,而90年代输入的主要是西方世俗的流行文化,影响的是普通的城市居民,因此,相对来说,90年代西方文化对中国的冲击范围更大,对普通人的道德伦理和价值准则的影响也更为深刻。而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在最大限度地释放了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同时,也释放了人性中反道德约束的一面,物质和金钱、欲望的满足超越了道德伦理的价值。

  从中国一个半世纪历史的演进中可以看出,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和道德伦理的变化是复杂的,它伴随着国家的衰落、主权的丧失、民族的耻辱以及革命、战争、知识分子和政权对文化和意识形态上的大批判、激烈的政治运动、西方文化的冲击、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等一系列的变迁,这些变迁叠加在一起,塑造了今日中国人的道德状况。

  从这个变迁的过程还可以看出,人民的道德伦理状况与国家的发展密切相关——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一个处于衰败、动荡、战争、运动中的国家,它的人民的生存和权利不但得不到国家的保护,反而常常受到它的侵害,普通百姓只能苟延残喘,或者苟且偷生,还能要求他们什么呢?

  同样,人民道德水平的提高有待于国家的发展,有待于国家综合国力、经济实力、世界地位的提高,有待于人民普遍的生活水平和生存环境、发展环境的改善。当然,更主要的,还有待于国家在政治、法治建设上的长足进步,国家必须完善它的职能,改革它的弊端,尽到它的职责,它必须能够保护它的人民的公民权利和民主权利,维护他们的自由和尊严,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作者:刘智峰,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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