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

要闻转载: 华尔街日报 | 死刑面前并非人人平等

中国数字时代
- 在这里,了解祖国 
Want new traffic sources?

Download a copy of our complimentary eBook today, and read about sources that most marketers are not aware of.
From our sponsors
华尔街日报 | 死刑面前并非人人平等
Sep 26th 2013, 02:53, by Grass Mud Horse

中国网民周三抛出了一个基本问题:夏俊峰与谷开来有什么不同?夏俊峰是一名烧烤摊贩,谷开来则是曾经叱吒风云的政治人物薄熙来的妻子,同时也是一位革命家的女儿。

两人的命运差别显而易见:夏俊峰周三被执行死刑;谷开来仍在监狱中服刑。

谷开来和夏俊峰均被法院裁定谋杀罪名成立,前者来自中国精英阶层,后者则是一名普通百姓。两人都表示很后悔,并解释说自己的行为是出于自卫。在这两个案件中,法院都裁定判处死刑量刑适当。

但在许多中国网民看来,两人的命运差别已经显而易见。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周三在微博上写了令人心寒的信息,暗示她的丈夫即将被执行死刑。

张晶在新浪微博上写道,法院来人了,送达最后一次会见夏俊峰,我疯了,现在准备走。

几个小时之后,法院证实夏俊峰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11月份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尽管人们普遍认为,此判决不公,但最高人民法院随后也维持原判。

夏俊峰被处以死刑正值公众重新聚焦谷开来谋杀案之际。该案是中国政府落马官员薄熙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的重点,薄熙来已于周日被判无期徒刑。时任重庆市委书记的薄熙来在2011年年底发现妻子谷开来谋杀英国人尼尔•伍德(Neil Heywood)之后滥用职权。谷开来辩称,她担心尼尔•伍德可能会因一起纠纷对她家实施报复。

夏俊峰案在中国引起广泛反响,因为没有人相信13个月前被判死缓的谷开来会真正被执行死刑。死缓就意味着可能减刑为无期徒刑。

网名为"天佑"的微博用户写道:谷开来是杀人了吧?为啥不判她死刑,反而判夏俊峰死刑?

不言而喻:阶级背景不同。

2009年5月夏俊峰杀死两名城管的消息传出之后,他获得了中国人的普遍同情。夏俊峰辩称,他是在保护自己的小摊和进行自卫的时候杀死两名城管的。

在中国互联网用户纷纷向夏俊峰表达同情之际,政治分析师将这一事件与许多人眼中的"阿拉伯之春"的导火索画上等号:2010年12月突尼斯水果小贩Mohamed Bouazizi由于受到当地政府不公待遇而自焚。周三,大量网民再次表达了对夏俊峰的同情之心。

夏俊峰的妻子张晶代表丈夫在网上发出的请愿已经获得了普通民众和人权组织的广泛关注。张晶写道:城管们难道可以这样肆意残忍地殴打我们吗?她辩解道,可能拯救她丈夫的证据被封杀了。

周三早间,"夏俊峰"成为新浪微博上的热门搜索关键词。著名作家郑渊洁的一条微博获得了超过94,000次的转发。夏俊峰13岁儿子的画作和书册已在出售,所得将归夏家。

微博上一些对夏俊峰表达同情的消息已被快速删除。发起网络请愿的人民大学(Renmin University)教授张鸣的微博帐户似乎已被删除。由其他网民转发的一条张鸣微博显示:每日一喊,刀下留人,夏俊峰!我们记得谷开来,也记得刘志军。这条消息还提到了7月份因受贿罪被判死缓的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夏俊峰的妻子用富有激情的语言继续吸引人们对夏俊峰的关注。她在探望夏俊峰后写道:我婆婆已经崩溃了,刚回来,婆婆大哭,精神不对了,怎么办?

夏俊峰的妻子指责法院官员称,法院拒绝了其丈夫在最后时刻提出的合影请求。她说,夏俊峰求他们给我们一家合个影,被拒绝,说给他自己留个影,也不可以,什么,我不知道你们?什么这么残酷,留下个照片给儿子看都不行吗?什么这么绝情啊?什么?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


© Grass Mud Horse for 中国数字时代, 2013. | Permalink | No comment | Add to del.icio.us
Post tags: , , ,
订靠谱新闻 获穿墙捷径 请发电邮(最好用gmail)至:sub@chinadigitaltimes.net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网页浏览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