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

要闻转载: 他们为什么主张“刀下留人” 死缓已成“特供”

墙外楼
网络热门话题追踪 
#1 Retargeting Platform

Our Average Customer Earns $10 For Every $1 Spent
From our sponsors
他们为什么主张"刀下留人" 死缓已成"特供"
Sep 26th 2013, 00:54, by 墙外仙

案件复核阶段的辩护人陈有西律师发布微博说,"这是最高法院的核准,多说无益。二年半的努力,终无力回天。"

沈阳中院官方微薄今日上午十点半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夏俊峰今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两年多来,网上此起彼伏"刀下留人"的呼声,终不能避免夏俊峰成刀下之鬼。

●"刀下留人"原本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诉法的司法解释第418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暂停执行,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和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其中第(六)项写道:判决、裁定可能有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错误的。

●案件关键事实仍是存疑的

夏俊峰是沈阳一小商贩。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

陈有西的辩护意见认为:

本案的关键情节,是在发生血案的室内八分钟。而本案从侦、控、一审、二审,对这八分钟事件起因、事件经过、现场痕迹、双方究竟干了什么,一直没有查明。《起诉书》和《判决书》都是含糊表达。对一个身高165CM的人在一个十多平米的执法办公室内,为什么能够在几分钟内突然动刀,用一个小水果刀能够迅速杀死两个身高180CM、182CM的被害人,前因后果一直就没有查清。只以"两死一伤"后果来含糊认定责任,定性杀人。而对于"正当防卫情节","谁先行凶起事"、"被告是怎样情况下动刀"、"有无正在实施的加害行为"、"加害是否达到足以危及生命安全的程度"、"是否必须动刀才能脱离危险"、"双方有没有伤情及伤的形成原因"、"伤的部位"、"防卫有无超过必要限度"、"被告是如何离开现场"、"张伟身在室内还是室外,现场为何没有他的血迹"、"门口的张伟是如何受伤",这些关键情节一个也没有查明。对八分钟有没有正当防卫的情节,故意不查,直接导致事实不清和错误裁判。

斯伟江律师也在微博上发表意见说,"夏案中确实有造成两位城管死亡,但是,本案两城管在室内是否有殴打夏的行为,为是否处死的关键,从证据看,这种可能性很大,疑点利益应归于被告夏俊峰,法院不该处死夏。"

●否定公民暴力自卫权并不能终结暴力

陈有西认为,"本案侦查如此有倾向性,一、二审审判如此粗糙,有两个因素直接影响:一是因为针对公权执法过程犯罪,必须严惩;二是杀人偿命的简单观念,导致未对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进行慎密审查。这两个因素都是人民法院要严格防止的。"

网友@简直认为:"此案的标志性意义在于承认不承认公民的暴力自卫权,往哪个方向判,都影响极为深远。"此前,最高法院对夏俊峰案的复核,原本就被寄予了司法公正的期望,有评论认为,夏俊峰如果不死,将是对公权力滥用现象的有力打击。

网友@守东言论说,(即使)杀了夏俊峰,为生存而不得不以暴抗暴的弱势谋生者不能不继续作出选择。

●城管制度问题并没有得到检讨

倘若跳出围绕夏案的具体争议看,此案与诱发它的城管暴力执法机制不无关联,"城管和夏俊峰都是受害者,制度才是凶手,没有人天生是坏人,如果有,那么制度应该是罪魁祸首。"如果不能从根本上、体制上解决问题,就会有极端结果。湖北天门城管打死魏文华事件发生后,坊间情绪激烈。有网民追问:孙志刚死了,用生命让人们反思了城市收容制度;魏文华死了,用鲜血让人们拷问着城管制度。相关制度不能变革,类似魏文华案、夏俊峰案的悲剧,还会在公众视线内一再发生。

网友@羽戈在微博感慨"杀此一人如杀苍生"。他说,"夏俊峰的血,洗涤不了城管的斑斑恶迹,制度之恶,在无辜的血中,愈发昭著。留夏俊峰一命,不仅契合正义,还能为民间留一分善意和希望,为社会和解留一寸缓冲的空间。须知,刀俎之上无和谐,高压之下无稳定。"

●死刑适用的不平等,影响更加负面

陈有西律师认为:"针对公权执法的犯罪,应当同针对平民的犯罪一视同仁。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进行具体细致的分析。不能为了保护公权执法,而远离法律的公平正义。本案一二审判决后,社会反响如此强烈,人们一致同情小贩而谴责城管,不是偶然的。因为有很多群众确实看到了此先的粗暴执法,同情处于社会生存底线的人群。"

此外,由于近年来多起死刑案件成为舆论焦点,对死刑"不患不废而患不公"的议论也越来越多。

财新《新世纪》此前曾报道,有多位最高法院从事死刑复核的法官透露,在他们复核的死刑案件中,八九成以上的是暴力、贩毒等犯罪,90%以上的罪犯来自社会底层。最高法院一位副庭长说,在实务界,"死刑是穷人的刑罚"已是共识。

与之相对的,经济犯罪被判死刑的高官数量很少。

今年7月8日,受贿6000多万元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判处死缓,有不少网民表示不解,有人甚至调侃说,"和珅知道的话,会后悔早活了200年"。而当月12日,湘西民营企业家曾成杰因"集资诈骗罪"被执行死刑。

《南风窗》称,在刘志军案的映衬之下,死刑判决的公平性引起了普遍的焦虑,有人担忧死缓会成为"特供","人们越来越确信,那些没有底线疯狂贪腐的官员们正以法律的名义被宽恕—毕竟,生命是最可贵的,而普通的民众却没有这样的机会。"

相关日志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网页浏览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