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9日星期四

专题转载: 一周网事焦点:“花总”被警方控制后取保候审?

普通话主页
 
Look great with these tips.

With the latest chic advice in Trending Now...Beauty, you'll pick up know how on looking your best and feeling great from the inside out. Subscribe today!
From our sponsors
一周网事焦点:"花总"被警方控制后取保候审?
Sep 18th 2013, 18:50

听众朋友,每个星期,自由亚洲电台都会集中总结中国民众通过网络突破言论封锁的最新情况。继秦火火、薛蛮子、王公权、边民等网络活跃人士被拘捕之后,北京又传出一位叫"花总丢了金箍棒"的知名博主9月17号被警方控制后取保候审的消息,引起网友的密切关注。

新浪微博用户"花总丢了金箍棒"(简称"花总)拥有26万粉丝,自称属地为广东深圳,新浪认证为电子杂志《装腔指南》出品人。2011年,"花总"因为通过微博鉴定陕西官员杨达才等官员所带的名牌手表而出名,他因此获得《新周刊》杂志2012"中国娇子新锐榜年度知道分子"奖。据网络媒体报道,"花总"真名为吴东。

《南方都市报》9月17号发布快讯说,曾因鉴定官员名表而知名的中国网络大V"花总丢了金箍棒"被警方控制。有如秦火火、薛蛮子等人以各种罪名被捕的消息一样,"花总"被警方控制的消息又在网络上一石激起千层浪。

新浪微博"星辰社会组织支持中心":#枕边阅读#【孤岛上的花总】消息称网民"花总丢了金箍棒"被警方带走。这个拥有20万粉丝的知名博主,在被称为大陆政务微博元年的2011年声名鹊起。他因向网友公布官员疑似名表的款式和价格而闻名,被媒体视作网络反腐斗士。"花总"卖过广告、做过互联网总监、还去四川支教、做过流水线工人......

腾讯微博"靓靓八哥鸟":"花总"掉了金箍棍被抓?如果不是他,杨达才会成为"表哥"吗?我不知道他在微博里说了什么,但总觉得这样,网络反腐会成为过去式。

腾讯微博"英才教育":"花总",你千不该万不该揭穿官员们豪表的价值呀。你把他们残酷(暴露)在阳光下,你"有罪"呀!

有网友注意到,"花总丢了金箍棒"和"花总"这样的字眼在新浪微博上成为关键字,用这些字眼搜索结果不予显示。还有网友表示,在网络上发布的有关"花总"文章,遭到删除。

腾讯微博"中国心声":(前言)据多家媒体报道,给杨表哥鉴表的"花总"今天被北京警方抓捕,"花总"作为关键词现被新浪屏蔽。本人特收集、整理了关于花总三篇精华文章(已被删除), 现贴出以表达本人对"花总"义举的敬仰和支持。

中国官方的《人民日报》下属的《环球时报》9月18号发表题为《不应动辄怀疑警方办"花总"案的动机》的评论文章,称打击网络谣言是正义之举,民众没有必要怀疑官方正在制造一系列冤案。这篇文章在网络论坛凯迪社区上引起强烈不满反弹。

凯迪社区网友"梦露三科":官场十人九贪如何反腐,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举报者一一请去喝茶。从此大清江山绝无腐败。

凯迪社区网友"心无间":表哥表叔房叔房姐们开始狂欢了,狱中的杨达才们也深感安慰!组织上还是没忘了他们,开始替他们报仇雪恨了!

凯迪社区网友"最爱美女":这个反腐败反的,凡是举报的人质疑的人,都以造谣、嫖娼等原因抓进去了。中国梦要变成中国恶梦了。

9月18号,"花总丢了金箍棒"在新浪微博上发出"已自由,谢谢"的简短信息。虽然该信息被迅速删除,还是被网友以网络截图的形式转发。

新浪微博"国际旅游岛商报" :【"花总丢了金箍棒"自曝已获自由】昨日有消息称,因鉴表而知名的网友"花总丢了金箍棒" 与外界失去联系。之后,北京警方一位不愿具名的警官称,网名为"花总丢了金箍棒"的嫌疑人正在接受审讯。今天下午(9月18号)14时30分许,知名网友"花总"在其微博上发布的消息,称自己已获自由。

新浪微博"937江苏新闻广播" :据@南都深度报道,9月18日,"花总丢了金箍棒"在朝阳看守所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14时20分乘坐一辆警车离开看守所。此前一天,朝阳区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拘传了花总。据记者了解,警方此次主要询问了与世奢会相关的情况,与公安部打击网络谣言统一行动无关。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摘录的一周网事。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网页浏览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