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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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应反思压制宗教自由的恶果——评"10.28"天安门汽车自杀
Nov 2nd 2013, 00:42

宗教信仰,在无神论者看来是可有可无的事情,但在有宗教信仰者来看,却是人生头等大事,甚至比生死更加重要,因为肉体可以完结,但信仰的天国却存在到永恒,今生的结束,只意味着一个真正美好的生命的开始。所以,虔诚信仰者的标志就是视死如归,为了信仰,牺牲生命、毁灭肉体也在所不惜,这就是为什么西藏频繁出现"自焚"、而新疆频繁出现"自杀式袭击"的根源。

10月28日,新疆人乌斯曼及其妻子、母亲等3人驾驶一辆吉普车在北京天安门前金水桥冲撞人后爆炸起火,车内驾乘3人当场死亡,此外还有两名游客死亡,40人受伤。中国警方表示,该事件是一起经过严密策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件"。警方还称已经在北京抓获了此案的5名共犯,他们都是所谓圣战运动的伊斯兰主义武装分子。《环球时报》也发表社评:"这是新疆暴乱恐怖势力第一次在北京搞出重案。"但据香港中国人权民运讯息中心引述消息:此次自杀爆炸事件,主因是新疆人不满当局加强镇压新疆"非法宗教"活动,其中一名死者的亲属在今年6月26日,因为参加"非法宗教"聚会被公安开枪打死。显然,"非法宗教"问题是新疆暴力冲突的真正根源。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发生如此惨剧时当局不该按惯例一味将责任推卸给所谓"暴恐势力",而应该挖掘更深层次导致事件发生的诱因。一件事件没有被妥善、公正地处理,积压的冤屈和不公正肯定会导致更大事件的爆发;靠高压而非公义解决冲突,越来越重大的冲突惨剧会接踵而来,例如2009年,造成200多人死亡的乌鲁木齐"75事件"的诱因即是广东韶关发生的维族工人被殴打。这次天安门事件的诱因显然是一直以来中共对维族人宗教、政治上的高压政策,其中就包括6月26日在吐鲁番鄯善县鲁克沁镇发生的暴力冲突事件及其最后的处置。

众所周知,中共新疆当局一向严格控制维族的伊斯兰教,例如对体制内的维族干部,根据1991年中组部《关于妥善解决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通知》,坚决要求他们抛弃祖传信仰;对体制外的维族人严格要求其遵守《非法宗教活动26种表现形式》的通知规定,根据该通告,当局通过宗教服饰装扮、学生信教、斋戒、朝觐、清真寺及神职人员、走访维族家庭等6个方面对维族宗教信仰进行打压。在民主自由国家正常的宗教活动,在新疆都成为"非法宗教"活动。而所谓"非法宗教"的概念,也只有中国这个党政合一,控制宗教的国家才使用。宗教活动本身并无合法、非法的区别,宗教活动就像人类的艺术活动、体育活动一样,都是正常人性活动。政府成为划定宗教行为合法与非法的仲裁者,这分明是国家在设立宗教裁判所。

中共政府扭曲伊斯兰教教义,在其控制下,一个真信徒是满足不了信仰需求的。他们必须在中共"合法宗教活动"之外,才能得到真正的宗教供给。所以,新疆广大的维族信徒,即使冒风险也情愿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家庭教会、地下天主教、忠实于达赖喇嘛的藏传佛教徒在数量上远远高于官方三自会、爱国天主教、官方藏传佛教徒的原因。

近年来,中共越来越恐怖、荒谬,新疆信徒一旦进行如家庭查经、学生信教、请民间阿訇讲经等活动,即被定为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而且被定性为与恐怖、分裂等"三股势力"有关系。所以,当下新疆人多是冒着生命危险举行在他们看来是正常的宗教活动的,景况极其悲惨。正如法新社记者最近在北京一所大学里采访的一名维吾尔族学生所说:"我不相信存在什么维吾尔恐怖组织,中国只是给我们扣上了这样的帽子。","我爱这个国家,但是我担心人们不能理解我。……有些维吾尔人可能会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段,但那是因为他们的遭遇很悲惨。"

宗教信仰受压制,对维族来说可不是件小事,真正的虔诚信仰者,会将宗教信仰被压制看做比天还大的事情,他们也敢于为宗教信仰赴汤蹈火、玉石俱焚。

与此次天安门汽车自杀事件有牵连的6月26日新疆鄯善县鲁克沁镇骚乱,导致35人死亡。当局将其定为"暴力恐怖事件",最后判处2名维族人死刑,1人25年徒刑。但事件真正的原因,当局讳莫如深,至今是个谜。在此事件之前(4月23日)发生在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的造成21人死亡的流血冲突事件也同样被当局定性为"暴力恐怖事件",但英国广播公司(BBC)的一组记者在亲自走访当地后报道称,卷入暴力事件的维族人家是虔诚的穆斯林,警方要其放弃宗教习俗,要求男子剃掉胡须,女子不再带面纱。由此可以想象,6月26日鲁克沁镇的骚乱事件的诱因,也不外乎当局与维族在"非法宗教"问题上的冲突。而鲁克沁镇的骚乱事件,又成为今次天安门汽车自杀事件的诱因。

当局不反思一系列事件的总根源,不解决维族的宗教自由问题,却一味地指责境外"恐怖主义",一味地以为经济发展了就万事大吉了,这完全是掩耳盗铃、遗祸无穷之举。"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比中原汉族更加让统治者忧心的是,有虔诚信仰的民族是一个不看重物质福利、更看重精神信仰的民族,更是一个视死如归,玉石俱焚也在所不惜的民族,触犯了他们,后果极其严重。如果当局压制维族宗教自由的行径得不到缓解,那么类似鲁克沁镇、天安门汽车自杀事件等举世震惊的事件肯定会层出不穷,"火药桶"新疆不仅会在新疆爆炸,而且会殃及整个中国。中共当局如果不想继续自尝苦果,如果真想保持新疆的和谐与稳定,就应该彻底保障新疆人的宗教自由人权,真正尊重新疆人独特的宗教和文化。

新疆问题的实质是宗教问题而非民族问题,民族问题的根本在宗教信仰上。面对这次举世震惊的"天安门汽车自杀事件",面对越来越恶化的新疆局势,我们作为流亡海外的中国人权人士,向新疆当局特提出以下三点针对宗教自由的呼吁:

一、仿效越南、古巴共产党,对民族传统宗教予以充分尊重,新疆维族共产党员可以保持其伊斯兰教信仰。彻底废止1991年中组部《关于妥善解决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通知》在新疆的执行。

二、彻底废除2011年颁布的《非法宗教活动26种表现形式》的通知及《关于界定非法宗教的意见》(新党统发【2011】1号)的文件,尤其立即停止人神共愤的"走访"活动。给予民间伊斯兰教发展以充分的自由和权利,解除政府控制宗教的一切权力,政府无权规定宗教之合法与非法。

三、为化解冤仇和真正的长治久安,对近来来由于宗教自由被打压而引起的众多暴力冲突事件进行彻底地调查、公布真相,按照公义的原则让每一个案件有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处理结果。政府机关理应受处罚和作赔偿的,及时接受处罚或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17期    2013年11月1日—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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